?冰箱里藏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27日10時許,執法人員來到嶗山區北宅街道南北嶺村,該村共有二三十家農家宴餐館,執法人員逐一對每個餐館進行了細致的檢查,特別是廚房里的冰箱。
10時40分,執法人員來到一家叫“王強農家宴”的餐館。“這是什么?”在翻檢該店一臺冰箱的時候,執法人員突然看到一個紅色的塑料袋,隔著袋子看里面全是黑色的羽毛。執法人員立即把袋子從冰箱里提出來,一打開發現是幾只已經死亡的野生鳥類。記者數了數,一共有7只。其中虎斑地鶇3只、燕隼2只、夜鷹1只、丘鷸1只。
“這是從哪里來的?”執法人員詢問店主,但店主支支吾吾,半晌說不出一句話來。最后,在執法人員不斷追問下,店主才吞吞吐吐地說是他朋友昨天寄存下來的。
“不關我事,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回事,昨天一個朋友吃完飯之后就把東西留在這里了。”店主王某慌慌張張地說。可當執法人員要求王某通知他朋友時,他卻說不知道朋友的聯系方式。王某稱,這個朋友他也不熟,只是到自家飯店吃過兩次飯,26日下午這位朋友吃完飯把7只鳥兒丟在他的冰箱里就走了。
“燕隼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虎斑地鶇、夜鷹、丘鷸都是省級保護野生動物。”工作人員介紹說。隨后,執法人員給王某做了筆錄,并告知他接到通知后要按時到相關部門上繳罰款。
無證販賣養殖的野鳥也違法
檢查了七八家農家宴后,11時15分左右執法人員又來到一家叫“噶子澗農家宴”的餐館。在“噶子澗農家宴”,執法人員剛打開冰箱就發現一個鼓鼓的、能看到羽毛的紅色大袋子,執法人員迅速把袋子從冰箱里抽出來。記者仔細一看,原來這是一袋子斑鳩。執法人員把未脫毛的斑鳩從冰箱里一個個拿出來數了數,一共12只。
當執法人員告知店主其行為屬非法銷售野生鳥類時,女店主高某辯稱:“我這不是野生鳥 ,是家養的。”高某說,斑鳩是從一個即墨的商家買來的,而且這個商家向她保證,出了事之后可以找他解決。“他有養殖證明,我這里有他的電話。”高某指著一張貼在墻上的廣告單,堅稱自己是合法的。“我就是不明白,為什么養的也不能賣?”
“不單養殖的需要證明,你們銷售的也需要證明。”執法人員耐心向她解釋,對于野生鳥類品種,無論是養殖戶還是餐館,一律需要辦理野生動物經營許可證才能經營,否則都屬于違法。在“噶子澗農家宴”,執法人員還發現兩只活的環頸雉(俗稱野雞)。執法人員告訴高某,她已經違反了無證養殖和銷售野生鳥類兩項規定 ,并給高某開具了罰款通知。至于“噶子澗農家宴”里賣的鳥究竟是不是養殖的,執法人員表示需要進一步檢驗,如果確定為野生的還要再加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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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查農家宴最高處8倍罰款
參與此次行動的嶗山區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站工作人員崔孝平告訴記者,出售、收購 、運輸、郵寄、攜帶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實物和違法所得,可以并處相當于違法金額二至八倍罰款。此外,根據法律規定,未取得特許獵捕證或未按特許獵捕證規定獵捕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獵捕野生動物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獵獲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處以一千至五千元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次行動的負責人之一、嶗山區農林局副調研員劉豐團告訴記者,秋季是非法捕鳥比較集中的季節,相關部門將展開更多的聯合執法,加大打擊非法捕鳥、售鳥行為,不定期檢查農家宴,遏制非法販賣野生鳥類不法行為,保護好生態環境。
文/圖 本報見習記者 林國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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