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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馮海寧 作為省級慈善機構的河南宋慶齡基金會(下稱河南宋基會),資產已近30億元。其2010年捐贈收入逾10億元,全國第一 ,公益開支卻只有1.4億元,不符合規定。媒體調查指出,河南宋基會大量資金被用于放貸,而借貸方則須向河南宋基會“捐款”,以付利息。
河南宋基會存在多個怪異現象:作為一家省級公益組織,資產高達30億元,而公益支出卻是“小矮人”;籌集資金能力超強,而資產負債表卻顯示手頭貨幣資金不多;挪用善款放貸,而地方監管者卻不聞不問。更為怪異的現象是,河南宋基會的一個公益項目4/5變身成了豪宅,而這個豪宅的開發企業正是由基金會工作人員在操作;從表面上看,房產項目的運作公司宋基投資應該是河南宋基會旗下公司,但從股權關系來看,如今的宋基投資與河南宋基會并無半點關系……
盡管目前還有不少問號有待打開,但基本能看清河南宋基會管理者的運作手法,一種手法大概是以公益的名義募集善款借給宋基投資,然后放貸要“捐款”再放貸,或投資房地產、鋼鐵,變成個人財富;另一種手法是,以公益的名義直接拿地,然后把大部分公益用地開發成房地產項目,把利潤裝進少數人口袋。一群披著慈善外衣的“狼”,就是這樣在大肆侵吞愛心慈善捐款!
至于原因,在筆者看來不外乎兩個:一是當地監管部門對這種挪用善款放貸的行為放任不管。二是制度的模糊給了某些人挪用善款的機會。據悉,現行的《基金會管理條例》對于基金投資的規定只有一句話——基金會應當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這樣空洞的制度無疑約束不了某些人,對數額龐大的慈善基金管理很難進行有效規范。
從報道來看,不僅河南宋基會有許多值得質疑的地方,而且中國宋基會旗下也有若干公司,許多公司在中國宋基會年報中幾乎無跡可尋,營收狀況、開支走向,均在政府與公眾的視野之外。筆者認為,民政、審計、司法等部門急需介入河南宋基會進行調查,這不僅關系到法律法規的尊嚴,也關系到中國慈善事業的公信力、生命力。
眾所周知,最近紅十字會、青基會 、慈善總會相繼陷入輿論質疑的旋渦,如今宋基會又“淪陷”,讓中國慈善事業雪上加霜。當下我們拿什么來約束河南宋基會這樣的慈善組織?在這些問題慈善組織之外,是不是還有不少“生病”的慈善組織,值得追問,值得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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