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場律師:周培材
單位:山東錦昱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
案情簡介:
周培材說,這是他從事律師行業十多年以來,碰到的一起非常特殊的案件。因為,這是一起因為交通事故引發的人身傷害案,開摩托車的女子撞了騎自行車的男子。交警無法做出認定,是因為車和車沒撞,而是車上的人和人撞了……
由于傷者是低保戶,根本打不起官司,他申請了法律援助,周培材主任接受了嶗山司法局的指派,代理了這起官司。可是,接手官司后,他才得知,根本沒有任何證據,要說有證據的話,就是有市民聽到了“嘭”的一聲巨響……
事發——低保戶被撞成重傷
事情發生在2009年的夏天。那天中午,嶗山區的藍先生騎著自行車準備回家吃午飯。藍先生快60歲了,平常也沒有啥固定工作,就在外頭給人家干點零活,是村里的低保戶。
當時,藍先生沿著公路由南往北騎行,到了自己家的路口時,他準備左拐。左拐時,他看了一眼后邊,看到有輛摩托車開了過來,但是還有一段距離。
沒想到,他還沒拐彎,附近的市民就聽到了“嘭”的一聲。隨著這聲巨響,藍先生、自行車、那個女子、摩托車都倒在了地上,摩托車和女子在前 ,藍先生和自行車在后,兩者離了五六米遠。
女子好像沒有什么事,只是身上有幾處擦傷,可是,藍先生好像傷得不輕,附近趕來的村民和那名女子問他時,他一直說是胸悶,喘不上氣來。
看到藍先生傷情嚴重,村民撥打了120。事后,村民得知,藍先生在事故中,左腿大腿骨折了。同時,藍先生也打聽到,撞他的人是鄰村的張女士。
意外——肇事者說她沒有撞人
在藍先生被送到醫院后,接到報警的民警也趕到了現場,畢竟,這是一起交通事故。可是,民警在勘察現場,回去協商后,卻給出了無法認定事故責任的結果。原因很簡單 ,摩托車和自行車并沒有相撞。也就是說,可能是騎摩托車的人和騎自行車的人撞了,是“人撞了人”,而不是“車撞了車”,這讓交警部門不好認定。
按說,撞傷了藍先生,張女士肯定有責任,應當賠償張先生,畢竟撞成了重傷。可是,在了解到現場沒有監控錄像,也沒有交警認定后,她說,兩個人根本就沒有撞。周培材也說,當時,只有一個證據,那就是附近有村民聽到了“嘭”的一聲巨響,沒有人看到兩人相撞。
對于為何兩人同時倒地,也有兩種說法,一種是:藍先生先倒地,張女士躲閃不及,也倒地了;另一種說法是:藍先生當時騎著自行車,追騎著摩托車的張女士,摔倒了。
不管怎么樣,周培材根本拿不出張女士撞傷了人的證據。
棘手——一場沒有證據的官司
既然周培材拿不到任何證據,張女士就好說了,她只要說兩個人沒有撞就行了。所以,在藍先生多次向張女士要求賠償時,都被拒絕了,原因很簡單,“我沒撞你,為什么要賠償你。”
周培材說,在推理時,有兩個關鍵點,“一個關鍵點,就是那聲‘嘭’的巨響,如果不是相撞,為何兩人同時倒地,還發出了巨響?”
對于另外一個關鍵點,周培材說,他在事后調查時發現,張女士在事故發生后的第二天給藍先生送去了1000元錢。對于這1000元錢 ,張女士說,她這是出于人道主義捐給藍先生的。不管張女士怎么說,情況就是,她曾給張先生送去了1000元錢,而且是在事發后第二天。
不碰撞怎么能發出巨響?沒有任何因果關系,為何要給藍先生送錢?周培材通過推理的方式,把官司打贏了。而且,是過了一審,又過了二審,兩級法院都支持了他。張女士最后也賠償了藍先生近3萬元的賠償金。
討論——
事故傷人,不該講道德?
應該說,如果張女士第二天不給藍先生送去1000元錢,這個官司恐怕會更難打,她或許能“全身而退”。
“她官司的敗訴,難道就是因為她講了道德?”有市民這樣說。可是,周培材的那句話驚醒了眾人,“不是她講道德害了她,而是不應當這么不講道德,她撞了人,為什么不承認?”
對此周培材分析說,就是因為沒有證據,“如果有監控錄像,或許她根本就不會逃避責任,現在很多市民都是在證據面前講道德,而真正需要憑良心講道德的時候,卻沒有了道德。”
記者 王磊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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