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7月6日訊(記者單俊楠 ) 7月6日,市衛生局和鹽務局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加強無碘食鹽管理,嚴格掌握適用人群,規定市民在購買無碘食鹽前必須出具醫學證明,嚴禁醫療單位出具虛假證明,以此規范無碘食鹽的銷售行為。
按照市衛生局和市鹽務局要求,城市地區(含縣城),在各大型商場、超市原有食鹽零售網點均要增加無碘食鹽銷售品種;每個社區在原有食鹽零售網點中至少一處供應無碘食鹽;農村地區,每個鄉鎮駐地原有的食鹽零售網點中至少有一處供應無碘食鹽,并且銷售網點要設置明顯的標志牌。
另外,無碘食鹽包裝上必須注明“未加碘”字樣及“適用人群范圍為不適宜補碘的人群”,以方便消費人群選購。各區 、市衛生局要指定醫療機構作為特殊人群購買無碘食鹽出具病歷或證明的指定單位,指定單位要嚴格根據患者的病情出具購買無碘食鹽的醫學證明,嚴禁出具虛假證明,特殊人群購買無碘鹽時應當出具指定醫療機構的證明。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郭新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