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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攤主拿到了上崗證。
11月5日上午,在大港緯二路日市上,市北區城管執法局和大港街道辦事處為日市揭牌,當天,共有 12名攤主拿到了上崗證。從11月5日起,大港緯二路日市上的36個攤主將陸續領到經營證書,膠州路民生夜市和寧夏路街道管區內鎮江路的市場也將陸續發證 ,將有 243個經營業戶率先轉正,經營證近日將陸續發放 。
12名攤主領到上崗證 11月5日上午,大港緯二路日市一派熱鬧的景象,經營業戶孫洪巖等12人領到了入市經營證。
現場除了發放經營證之外,攤主還需要跟日市的主管方大港街道辦事處簽訂入市經營協議,這份協議上規定了甲方和乙方,甲方是大港街道辦事處,乙方是市場經營業戶,并需要業戶簽名,街道辦事處負責審查辦理業戶的經營資質,對乙方的經營場所、經營狀況進行定期檢查管理,并建立入市臺賬,而且還要負責維護市場的治安和衛生,建立確保市場正常經營的管理制度,為乙方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
“要是攤主賣的東西有問題怎么辦?”這個問題協議也有規定,入市銷售的產品有質量問題時,街道辦事處要及時向相關執法部門報告,對于復檢后確實存在質量問題的,街道辦事處還要協助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市場轉移或撤銷退費 這份協議中,還規定了攤主的義務,他們要按照街道辦事處規定的經營區域、經營品種、開閉市時間等規定進行合法經營,按要求及時繳納攤位衛生費,自覺維護市場環境秩序,如果不服從管理,拒絕、阻擾街道辦事處管理人員執行公務,會根據情況給予暫扣、撤銷入市經營權等處理。
攤主銷售的東西必須符合國家要求,還要持有相應的產品檢疫合格、產品銷售憑證等證明,不得有缺斤少兩、假冒偽劣、哄抬物價、欺詐壟斷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出現違法經營行為,情節惡劣,又被有關執法部門依法查處的,街道辦事處有權解除雙方的經營協議。此外,如果遇到政策改變,市場需要撤銷或轉移時,攤主應該自覺服從辦事處的調整,交還經營證,不過,辦事處可以退還相應時段的攤位費。
243個經營證將發放 大港街道辦事處分管城管工作的副主任劉振清介紹,因為區域的限制,部分區域位于旅店、門頭房或者路口位置,日市一共只有36個攤位,兩米一個,部分業戶可能很難分到攤位。對于經營時間,從早上8點開始,到傍晚6點結束 ,這個市場將會加強管理。
記者了解到,從11月5日起,27個馬路市場中的大港緯二路日市 、膠州路民生夜市和寧夏路街道轄區內的鎮江路上的市場也將陸續發證,首批經營證共有243個。
文/圖記者 郝春梅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郭新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