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網11月17日訊(記者 劉建) 瞅準廢品收購人員身上帶著現金,男青年衣某便伙同他人實施搶劫。近日,衣某被四方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罰款5000元;其兩個同伙也分別被判刑3年半并被罰款2000元。
看到廢品收購人員多數隨身攜帶現金,衣某便動了歪念。2006年8月15日16時許,衣某和同伙宮某在城陽區,以脅迫手段搶劫收舊家具劉某2200元現金和一部手機。首次作案就嘗到“甜頭”的衣某,2006年12月9日又伙同劉某在武寧路附近,搶劫收廢品的駱某120余元現金,后逃離現場。在逃跑途中,劉某被聞訊的民警抓獲。不久,衣某和宮某也相繼落網。
[編輯: 麥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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