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霞代表:建議離婚分割財產時對家暴者少分或不分
近日來,多起家暴問題引發社會頻頻關注。2021年,《反家庭暴力法》已施行5年,關于家暴問題的探討也在持續深入。今年兩會上,北京青年報記者針對家暴話題對話三位全國人大代表。來自農村基層的全國人大代表表示,農村婦女在被家暴后,往往選擇忍氣吞聲;有法律界的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大幅度提高家暴行為人對被施暴人的損害賠償標準,同時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家暴者可少分或不分財產。此外,有身為編劇的全國人大代表表示,女性不能把家暴看作家務事,不能切斷社會交往。
對話
全國人大代表陳坤
要加強對男性主體的反家暴宣傳
全國人大代表、廣西壯族自治區昭平縣昭平鎮龍潭村衛生室所長陳坤表示,農村女性在遭遇家暴后,幾乎不敢言,往往選擇息事寧人。陳坤認為,反家暴宣傳不僅要注重對農村婦女的宣傳,還要加強對家暴男性主體的反家暴宣傳。
北青報:您曾呼吁檢察機關與婦聯協作,深入鄉村開展反家暴法治宣傳。當時為何提出這點?
陳坤:因為我在村婦聯工作了五六年,看到了太多,感觸也很多。有很多被家暴的農村婦女,忍著不說家暴這件事。
北青報:她們被家暴的原因有哪些?
陳坤:基本是家庭瑣事,或者是因為男方喝酒、賭博。比如,有的女性嘮叨一點,或賺錢比較厲害,讓他們覺得沒面子,會用拳頭解決問題;有的女性在縣城做服裝或者銷售工作,因為工作原因稍微打扮一下,男方也會打妻子。
北青報:農村女性被家暴后,一般會選擇如何處理?
陳坤:幾乎都忍著,不報警。有的婦女即使報了警,派出所出警教育了男方,如果又把他放出來,男方可能會覺得沒有面子,回家不到半小時又施暴。
北青報:有做過她們的工作嗎?
陳坤:一直在做工作。我們村經常要求婦聯對她們進行反家暴的法律宣傳,有時候會讓她們做問答。比如我問,你們知道婦女權益保護法嗎?她們都說不知道。你們知道被家暴可以報警嗎?她們選的選項一般是“忍氣吞聲”。
北青報:如何幫助這些被家暴而又不敢言的農村婦女?
陳坤:我覺得我們存在的問題是宣傳對象很單一,我們只注重了對廣大婦女的宣傳。但家暴的真正主體是中青年男性。所以,首先,要加強對男性的反家暴宣傳。有的男性沒有固定職業,沒有單位的約束,要加強對他們的反家暴宣傳。第二,建議民政局將反家暴宣傳納入到婚姻登記過程中,在結婚登記前向新人解說家暴的危害,以及被家暴了之后如何維護合法權益。第三,將干預家暴納入社區民警的警務考核。第四,加強村民的婦女權益保護法宣傳,讓他們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北青報:您認識的那些被家暴過的農村婦女,她們近況如何?
陳坤:有的婦女盡管被家暴,但為了孩子,到現在也沒有離婚,而她們的丈夫工作懶惰,還在賭錢;有的被家暴的婦女,我們建議她出去打工,過年再回來,但這又造成有留守兒童,孩子教育又成為難題。
全國人大代表黎霞
建議離婚分割財產時對家暴者少分或不分
今年是《反家庭暴力法》實施第五年,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百浩律師事務所主任黎霞在涉家暴案件的審理方面提出相關建議,希望在涉家暴案件的審理中,大幅度提高家暴行為人對被施暴人的損害賠償標準。同時,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家暴者可少分或不分財產。
北青報:過去一年您在涉家暴案例中有哪些新發現?今年會提出哪些新建議?
黎霞:通過與同行交流及在裁判文書網上梳理《反家庭暴力法》實施后的相關裁判文書,我發現在涉家暴案件的審理中,受害人想要舉證證明家暴非常困難。即使法院認定一方實施了家暴行為,家暴行為人被判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也非常低。
從這些裁判文書看,很多家暴行為人一般被判承擔的賠償金額都在一萬元左右,低則幾千元,高則兩三萬,超過四萬元的賠償金額少之又少。在法院判決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家暴行為人幾乎不會受到任何影響。這意味著家暴行為人的擔責和制裁很低,不能形成震懾。
所以,今年我會在涉家暴案件的審理方面,提出相關建議,希望在涉家暴案件的審理中,大幅度提高家暴行為人對被施暴人的損害賠償標準。同時,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家暴者可少分或不分財產。
北青報:家暴是否與地區經濟水平相關?
黎霞:我認為并非必然相關。家暴案件的發生受很多因素影響,包括一個人的成長環境、經濟環境、三觀、婚姻家庭觀念等,但經濟因素是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
我在調研分析中發現,家庭經濟條件越差,越有可能發生家暴案件,但這并不代表著經濟條件好的家庭就不會產生家暴。只能說經濟相對落后的地方,由于經濟因素對家庭影響非常大,家暴行為的發生率可能會增高。
北青報:女性在遭遇家暴后應如何妥善處理,從而更好地保護自己?
黎霞:女性自身要有反家暴意識,可以向街道、居委會、村委、婦聯、公安機關等單位,甚至可向本人所在單位或加害人所在單位去投訴、反映或者求助。通過這些單位介入來協調緩和家庭關系,制止家暴行為人的行為。報警、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都是非常有成效的做法。同時,遭遇家暴的女性,一定要有千方百計留存證據的意識,在家暴發生后,要盡量留存被家暴的證據,以便日后維權。對于反復實施家暴、改正家暴行為可能性不大的,女同胞們要堅定地提起離婚訴訟,徹底脫離與家暴行為人的婚姻關系。
北青報:今年《反家庭暴力法》已施行5年,在反家暴的司法實踐中,目前還存在哪些問題?
黎霞:首先,全社會反家暴意識還不夠,有些老百姓甚至還有“老公打老婆、父母打孩子天經地義”的想法。其次,家暴取證難的問題非常突出。很多婦女被家暴后不知道讓家暴行為人寫檢討、保證書和承諾,或者在報警之后要求做筆錄,不懂及時做傷情鑒定。第三,對家暴行為人的制裁力度過低。第四,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及負有反家暴職責的社會組織還未能很好地形成合力。第五,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執行存在難度,法院、公安機關不可能全天候全方位地保護受害人。最后,《反家庭暴力法》對家暴行為的規定還不夠細化,導致相關執法部門難以準確執法。
北青報:在外界干預上,還需要改善哪些方面?
黎霞:首先,要加強對反家暴的法治宣傳,讓老百姓知道被家暴時如何爭取維權,有哪些維權手段。第二,提高對家暴行為人的懲罰,通過更嚴厲的制裁打擊、震懾家暴行為。第三,及時展開全國反家暴法的執法檢查,并總結反家暴的好經驗好做法,加以推廣;及時修改反家暴法中不適應反家暴實際,不利于預防、打擊家暴行為,實操性不強、剛性不夠的條款,健全反家暴的法治保障。
全國人大代表蔣勝男
不能把家暴看作家務事
全國人大代表、溫州大學人文學院研究員蔣勝男表示,有人認為家暴是家務事,或認為家暴不需承擔后果。蔣勝男認為,解決家暴問題,需樹立和宣傳正確觀念,不能把家暴看做家務事,要提升女性的獨立自主意識,女性不能切斷社會交往,同時在法律層面進行完善,讓施暴者得到懲處。
北青報:您認為家暴存在的土壤是什么?
蔣勝男: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觀念的錯位。有的人認為家暴不會有嚴重后果,在家里打妻子不會受到懲處。思想觀念上有根深蒂固的部分,就是男尊女卑封建思想的遺留。 有時候報警,警方可能認為家暴是家務事,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來處理。可能有時候真的介入后,雙方又和好了,無疾而終。長此以往,也會影響相關部門處理的積極性。
北青報:從女性層面看,如何減少家暴問題?
蔣勝男:女性的社會交往不能被切斷或者自己中斷。一些家暴案例中,女性的社會交往被切斷了,導致她離不開這個家庭,她覺得這就是她全部的依靠,沒有逃脫的勇氣,只好忍氣吞聲。實際上,社會對女性的救援體系一直是存在的,只要不切斷,女性有可求助的地方,就可以減少很多慘劇的發生。具體到現實中,我認為女性要有工作,要有獨立的經濟來源,才能不依附男性。你有工作,有和這個社會的聯系,遇到問題就有更多的求援渠道。
北青報:您作為經常創作女性題材作品的編劇,會為此做些什么?
蔣勝男:女性權利意識的提升、自我意識的覺醒,需要整個社會去宣傳,去倡導,去推動。我沒有專門針對家暴題材進行創作,但是我的很多作品都是女性為主角,講述的是女性應該是一個怎么樣的狀態,如何面對生活,如何面對婚姻。比如《羋月傳》,羋月演說爭取公平的待遇,《燕云臺》中太后可以再嫁等。女性有權利追求自己的內心,掌握自己的命運,而不是沉迷于瑣事,遇到麻煩只能忍氣吞聲,選擇向命運低頭。這些,在潛移默化中,會讓女性的自我意識、權利意識得到提升。
北青報:包括家暴話題在內,近年來網絡上的女性聲音增多。有觀點認為,現在的女權主義比較盛行,有觀點甚至認為有點“過頭”,比如對于一些話題過于敏感,等等。作為經常創作女性主角作品的編劇,您怎么看待這個問題?
蔣勝男:我覺得與其說現在女性意識或者話語權過多,不如說這是對過去很長時間內過少的反彈。很多人以前對這方面不敏感,缺乏尊重女性意識,沒有人與人之間互相尊重的觀念,形成了不好的習慣,有時候可能是無意識的,比如有時候“口嗨”兩句,覺得也沒什么。但是現在這樣做,就被人批評,他可能反而覺得別人敏感。坦率地說,女性權利方面在過去的空白點太多,缺口太大。以前女性的權利意識和話語權不夠,對這些問題既沒有能力進行博弈,也缺乏表達的渠道。現在大家權利意識提升了,發聲的渠道也多了,就會出現反彈。
我認為這不是一件壞事,如果這算作一種矯枉過正的話,在某一段時間內是必要的。每個人都要尊重別人,在這樣的輿論氛圍中,大家的權利意識、人人平等的意識都會得到提升,減少一些包括無意識的歧視思想和話語,長此以往,大家認為過于敏感或者過激的反應自然會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