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微評:應聘要報戀愛經歷?荒唐!
2021-02-27 17:56
新華社閱讀 (83967) 掃描到手機
原標題:新華微評|應聘要報戀愛經歷?荒唐!
近年來用人單位招聘中涉及個人隱私的問題層出不窮,近日南昌市一家公司跑偏得更遠,居然要求應聘者填報戀愛經歷包括“談過幾次戀愛”“最長的一次多久”等,說要“考察情商”。情商在職場的作用固然重要,但用人單位絕不該以窺探他人隱私的方式來考察應聘者。在這個問題上,“邊界意識”不可缺。
- 半島V視 | 大學里的戀愛課,我教給了學生什么?
- “戀愛腦”大爺“網戀”兩年給了近30萬,是借貸還是贈與?
- 東方雨虹買地后招聘房源銷售經理 應聘要求“對存量房市場有信心、愿意長期投入”
- 《我們戀愛吧5》首次分組約會,三女四男誰將落單?戀愛觀察團討論很“上頭”
- “女魔頭”“韓公子”“戀愛腦”……這些寶藏質量人的故事你想不到!
- 中科院博士歸國后講述被騙經過: 應聘新加坡高薪翻譯層層“套路”騙入緬甸
- 起底緬北詐騙②丨幻想一夜暴富,有人直接應聘“打手”!半島記者專訪反詐志愿者
- 觀瀾亭丨煙草單位“直系三代血脈不得應聘”:讓每一個環節曬在陽光下
- 應聘高薪司機結果買車干物流! 小伙質疑被套路,經理稱沒有違約或欺騙行為
- 女子應聘助理被要求和男性總經理同吃住 人社部門介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