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時評丨全樓驗DNA絕不是“大炮打蚊子”
半島全媒體首席評論員 姚紹毅
近日,江西貴溪市發生一起高空拋物案,一居民在小區內騎電動車時被樓上丟下的垃圾砸中,幸好當時佩戴了安全頭盔。在警方要求全樓驗DNA的壓力下,肇事男子選擇自首。無獨有偶,一則江蘇昆山“有人高空拋大便,全單元樓住戶驗DNA”的事件日前也沖上熱搜,引發關注。
高空拋物事件頻發,成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全樓驗DNA的做法有助于案件偵破,對這種事不避難的做法應該點贊,這一非常舉措體現了執法部門違法必究、執法必嚴的態度。但我們也應該認識到,不能僅僅依靠驗DNA來解決高空拋物問題。驗DNA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和人力物力,成本較高。而且,這種方式只能在事后進行調查,對于預防高空拋物事件的發生作用有限。
在驗DNA之外,同時還須深化法治保障。高空拋物不僅是一種不文明行為,更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它給人們帶來了巨大威脅,輕則造成財產損失,重則危及生命。對此,必須零容忍,需要從多方面入手,預防和懲治高空拋物行為。
一方面,要加強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完善。目前,我國已有相關法律法規對高空拋物行為進行認定,如今年4月2日,最高法發布的5件依法懲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典型案例中,就明確了高空拋物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認定標準。但還需要進一步細化和明確責任承擔、處罰標準等內容,提高法律法規的可操作性,形成強大的威懾力,讓人不敢輕易為之。
另一方面,要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公眾的法律意識和道德素質。通過多種渠道,向公眾普及高空拋物的危害和法律責任,引導人們養成文明的生活習慣。同時,督導小區物業履行好管理職責,加強對小區的巡查和監管,及時發現和制止高空拋物行為。
此外,借助科技手段,加強對高空拋物的監測和防范。例如,安裝高空拋物監控攝像頭,一旦發現高空拋物行為,能夠及時鎖定肇事者。
就近期兩起事件來看,全樓驗DNA的執法成本似乎有些“過高”。但不能否認,這是一種有效的手段,并非“大炮打蚊子”,它體現了執法部門對高空拋物行為的零容忍態度,能夠產生強大的震懾效應,讓潛在的肇事者望而卻步,從而減少高空拋物事件的發生。當然,治理高空拋物也不能僅僅依靠驗DNA,加強法治宣傳、完善法律法規、借助科技手段等缺一不可,只有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治理格局,讓更多人認識到高空拋物的危害性以及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讓更多人明白高空拋物不僅害人還會害己,方能真正守護我們“頭頂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