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西瓜被誤傷換藥時才發現已有身孕 顧客向超市索賠5萬
朱女士治療手指的門診病歷。(來源:受訪者提供)
信網7月31日訊(見習記者 范曉陽)朱女士怎么也沒想到,自己只是去超市買個西瓜,手機竟會被切傷,更讓她沒想到的是在受傷后換藥時她才發現自己懷孕了。“受傷縫針用藥時都沒考慮到有胎兒的情況,現在我想留下孩子,但是又怕之前用的藥有影響。”目前,朱女士向麗達超市提出了50000元的賠償,但超市方面表示最多能夠賠償30000元。
5月28日,朱女士到金茂覽秀城的麗達超市買西瓜,想找工作人員幫忙切半塊。“他用刀劃了一圈沒切開,就用手掰,掰的時候刀還拿在左手里。當時我就站在他的左側,但是完全沒想到他掰西瓜的時候刀一下就切到我的手指上了。”朱女士很快被丈夫和超市工作人員送到醫院,她的右手中指受傷較為嚴重,傷口3厘米左右,手指關節處采用荷包縫合方式縫了七針,無名指和小拇指的手指皮膚也被割傷。為了治療傷口,朱女士打了破傷風針,縫針的時候還打了麻醉。
6月7日,朱女士到醫院拆荷包,卻意外查出了已經有兩個月的身孕。“我今年34歲了,這是我的第一個孩子,很希望留下,但是現在就怕之前用的藥對胎兒有影響。”朱女士表示,超市此前已經支付了自己手指受傷的醫藥費,但如今的情況讓她不得不為肚子里的胎兒多考慮一番,“我已經向超市提了賠償,把賠償金額降到了50000元,但是現在超市還沒有同意。”
顧客因工作人員的疏忽意外受傷,超市方面確實應該承擔責任,只不過面對朱女士的特殊情況,超市是否還得對尚未出生的胎兒負責呢?“一開始我們也不知道顧客懷孕了,只想著用最好的方式治療外傷,超市也打算賠償顧客8000元。后來得知她的情況比較特殊,也理解她希望留下這個孩子,超市方面也重新考慮了賠償金額,算上了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疤痕修復等費用,愿意將賠償金額增加到30000元。”麗達超市的王經理表示,超市方面是希望一次性解決賠償問題,但在此前的溝通中,朱女士要求超市一直負責到孩子七八歲的時候,而且雙方在賠償金額上一直沒有達成一致,“我們也是經過了多方咨詢確定30000元賠償的,是比較合理的,如果顧客不同意,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信網咨詢了青島市婦女兒童醫院臨床藥師申醫生,她認為朱女士治療外傷時使用的部分藥物在小面積涂抹使用時比較安全,但也有一部分如破傷風免疫球蛋白、利多卡因等是需要再醫生指導下使用的妊娠期慎用藥物,“需要說明的是,胎兒發育受影響的因素比較多,比如遺傳、環境等因素,具體情況還要根據朱女士準確的懷孕時間和用藥劑量來做進一步的判斷。”
青島市網絡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AI調解員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的規定,如果超市的工作人員因過錯侵害了朱女士的民事權益,造成了傷害,那么麗達超市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需要對朱女士的受傷負責,并且可能需要賠償因此產生的醫療費用和其他損失。
北京市盈科(青島)律師事務所的孫啟凱律師認為,法律對這種人身傷害的賠償金額沒有明確規定,關于精神損失的賠償更多的是需要法官的自由裁量。“當下無法判斷治療用藥會對朱女士的胎兒造成影響,如果朱女士認為賠償不合理,可以去做一個鑒定,由第三方機根據鑒定結果對賠償給出建議。”
朱女士檢查出懷孕。(來源:受訪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