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發布提醒告誡函!
2024-05-27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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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居民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經營單位、物業公司: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電動自行車充電市場價格秩序,促進電動自行車充電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就有關事項提醒告誡如下:
一、各居民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經營單位和物業公司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山東省發改委關于居民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用電價格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3〕39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加強價格自律,切實規范自身價格行為。
二、各充電設施經營單位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經營成本等情況合理確定充電服務費。
三、各物業公司向在居民住宅小區設置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經營單位收取電費時要嚴格執行“居民生活用電”類別中合表用戶電價。
四、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各居民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經營單位應通過充電app、充電小程序,或在充電設施旁的顯著位置制作公示牌(欄)等方式,向用戶公示收費標準。價格發生變動要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收取費用,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自本次提醒告誡發出之日起,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經營單位和物業公司要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切實規范價格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對居民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對經提醒告誡仍然不整改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情節嚴重的將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公開曝光。
高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