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杏花都酒業1批次露酒酒精度不合格,曾多次被罰
2024-05-15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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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顯示,長治美市多超市有限公司銷售、標稱山西汾杏花都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竹葉酒(露酒)(2.5L/桶 38%vol,2021/11/3),酒精度檢驗結果為33.2%vol,而標簽明示酒精度為38±1.0%vol。
酒精度未達到產品標簽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格或生產工藝水平較低,無法準確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產企業檢驗器具未檢定或檢驗過程不規范,造成檢驗結果偏差。
天眼查及公司官網信息顯示,山西汾杏花都酒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以酒、飲料和精制茶制造業為主的企業,由高彥杰、高壽奎分別持股80%、20%。該企業及其涉事產品名稱與山西汾酒旗下竹葉青酒相仿,但兩家公司無股權關聯。另據天眼查信息,山西汾杏花都酒業有限公司作為被告,曾與太原酒廠發生不正當競爭糾紛。
此外,山西汾杏花都酒業有限公司還多次受到行政處罰。2023年2月,因銷售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該公司被山西文水縣市場監管局罰款2.2萬元。2023年8月,因銷售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該公司被罰款1萬元。同年11月,該公司因銷售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被罰6000元并沒收違法所得。2024年4月,該公司因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存在瑕疵,但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行為,被罰1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