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電動車應有安全意識 管理電動車需要社會合力
半島網評論員 孟祥龍
最近這些天,在不少業主群社區群里,一說起電動車就霎時有了火藥味。騎與不騎的兩方在口頭上爭辯幾句也就罷了,還真有愣頭青攥著小刀就動私刑去了。
據媒體報道,疑似受到南京高層居民樓因電動車引發火災的影響,有人在常州某小區一樓道內劃破了所有電動車的坐墊。用損害他人財物的違法行為,去懲治電動車胡亂停放的違法現象,這可不是負負就能得正,而是以暴制暴、錯上加錯,不光不能解決實際問題,反而增加了不必要的新矛盾。電動車用戶與非電動車用戶不該是勢如水火的對立面,應該是大家集思廣益,一起為提高電動車在城市生活中的安全性多出好點子。
伴隨著城市發展,在一定的空間范圍內,應當配建多少學校、公園、公廁、停車位等才能滿足生活需要,都是根據過往經驗總結出來的城市建設要求。而城市發展一直是動態的,也總是有新變化的,以新能源為主體的電動車,數量大、頻率高地融入日常生活,就是城市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結果,也是需要適應和消化的新態勢。
怎么容納、服務和管理這難以計數、遍地都是的電動車,仍是城市建設擺在案頭上的一個棘手課題。從一次次十分慘痛的新聞事件來看,給出令全社會都滿意的解決方案,已經到了不能再拖延下去的迫切地步。說的更簡單點兒,就是要切實解決電動車的充電和停放這兩大難題。
對電動車的使用一禁了之是因噎廢食,不可取;對電動車的亂象視若無睹是瀆職是懶政,更不可取。建設大量配備充電裝置的專用停車棚,無疑能做到一舉兩得,但車棚的整體分布合不合理,建車棚的空間從哪里摳出來,充電費用親不親民,安全宣傳能不能深入人心,這些都決定了專用車棚到底能不能成為治標又治本的最優解。而一座城市要從自身的宏觀層面、整體格局上,調研論證并最終解決一項市政難題,這極大考驗著城市管理者的決心、智慧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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