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來青島市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虛假訴訟監督案件112件
半島全媒體首席記者 孫桂東
近年來,青島市檢察機關持續貫徹落實“五號檢察建議”,把虛假訴訟監督作為推進民事檢察高質量發展的著力點,先后開展“套路貸”、機動車保險領域虛假訴訟專項活動等推動整體監督,2022年以來,共受理審查虛假訴訟監督案件112件,提出抗訴、再審檢察建議112件,法院再審改判77件,涉案標的近6000萬元,工作報告獲青島市委、省市院主要領導批示。
堅持為大局服務,助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深入貫徹市委“深化作風能力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部署安排,落實平等保護原則,辦理涉民營企業虛假訴訟監督案件35件,共提出監督意見35件,法院已改判或采納21件,為民營企業挽回或避免經濟損失4000余萬元,依法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針對機動車保險領域民事虛假訴訟多發頻發的實際問題,開展專項監督,辦結案件17件,依法懲治擾亂機動車市場秩序的行為。
堅持為人民司法,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重點關注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高度關注的民間借貸糾紛、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等虛假訴訟易發多發領域進行監督,積極回應人民群眾的法治需求,共監督涉民間借貸、房屋買賣合同等糾紛虛假訴訟案件64件,為人民群眾挽回經濟損失3000余萬元。監督的李某與張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查明虛假走賬的事實,抗訴后法院撤銷原判決,近300萬元標的被執行回轉并退賠給刑事案件被害人,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堅持為法治擔當,維護司法秩序和司法權威
虛假訴訟行為人,通過騙取法院判決獲取非法利益,浪費司法資源、擾亂司法秩序,更損害了司法權威。檢察機關辦理的張某與彭某虛假司法確認監督案,查明二人虛構債務的事實,向法院發出檢察建議,法院采納檢察機關意見,撤銷原民事裁定,讓當事人利用司法確認達成非法目的的意圖落空,有力維護司法公信力。
研發大數據監督模型挖掘案件線索
圍繞依職權監督案源匱乏問題,兩級檢察院結合辦案實際,從借款合同糾紛、機動車保險合同糾紛等虛假訴訟多發領域入手,歸納此類案件的共性特征,研發機動車保險虛假訴訟監督、涉小額貸款公司借貸案件等大數據監督模型3個,排查出案件線索150余件,移送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線索2件,實現批量辦理監督案件的規模效應。
用足用好調查核實手段查明案件事實
綜合運用審查、調查、偵查等手段查明案件事實,確保案件證據扎實可靠。針對發現的線索,調取案卷進行初步審查,明確案件焦點,形成調查核實方案;采用調取銀行流水、向有關人員調查取證、咨詢專家意見、對相關書證委托技術鑒定等方式開展調查核實52件次。監督的劉某、陳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運用多種調查核實方式,查明二人惡意串通達成調解協議損害某公司權益的事實,檢察機關提出抗訴后法院再審予以改判,幫助該公司挽回損失近600萬元。
強化檢察一體履職提升監督質效
兩級檢察院共同組建虛假訴訟專業辦案團隊聯合辦案。一方面,強化上下聯動,市級院加強案件線索集中管理、調查核實重點指導,基層院發揮基礎作用開展實地調查;另一方面,堅持刑民融合發展,促進在線索移送、證據固定等方面的深度協作配合。辦理的王某虛假訴訟系列案件,在刑事補充偵查中固定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騙保的事實,兩級院提出抗訴、再審檢察建議14件,法院已開庭再審的12件均已改判。
加強宣傳
結合開展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題宣傳活動,通過進社區、高校、車站、鄉村、企業等,積極宣傳虛假訴訟的危害、救濟途徑等,增強人民群眾守法意識。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領和指導作用,選編了6件履職措施實、監督效果好的案件向社會公開發布,不斷增強虛假訴訟監督認知度,推動虛假訴訟監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推動形成虛假訴訟懲治防范合力
在市委政法委組織下,與法院、檢察、公安、司法、保險監管等單位召開座談會,就重點問題達成初步意見。發揮制度機制優勢作用,五部門會簽虛假訴訟懲治與防范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建立協作配合、信息共享等機制,聯合開展打擊防范機動車保險詐騙違法犯罪三年專項行動,實現職能主體由“分散作戰”為“聯合懲治”,合力推進虛假訴訟懲治與防范。
做實訴源治理深化監督治理內容
依法能動履職,主動參與社會治理,在辦理監督案件的基礎上,分析案件背后的社會治理突出問題,制發13件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在審查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偽造證據涉嫌虛假訴訟的案件基礎上,關注車損評估機構沒有資質的情況,針對價格評估公司、保險公司、法院等不同主體存在的20余項問題,制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強化源頭防治。
典型案例:
一、張某民間借貸糾紛虛假訴訟監督案
本案系檢察機關辦理的申請司法確認調解協議虛假訴訟監督典型案件。張某與王某及其實際經營的四家公司達成訴前調解協議約定:王某欠張某本金800萬元、利息及律師費170萬元,于2017年11月30日前全部還清,四家公司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經雙方申請,法院作出裁定確認調解協議合法有效。
檢察機關經調查查明,為將之前不受法律保護的高額利息合法化為借款本金,案外人馬某將其與王某之間因高利借貸產生的剩余300余萬元債權轉移給張某。馬某、張某僅用100萬元資金以循環倒賬八次的方式制造了張某出借給王某800萬元的虛假交易流水。王某為解除其與馬某之間因高利借貸所形成的對辦公樓和廠房的抵押,被迫接受馬某要求,與張某達成調解協議并申請法院司法確認,三人基于虛假交易形成的調解協議申請司法確認,涉嫌虛假訴訟,檢察機關遂建議法院撤銷原司法確認裁定獲采納。同時對案件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督,有力維護了借款人和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并就發現的民營企業存在的制度、管理漏洞提出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助力民營企業有序發展。
二、王某等機動車保險領域虛假訴訟系列監督案
本系列民事虛假訴訟監督案件線索由刑事檢察部門發現并移送。王某以名下車輛與他車相撞產生損失為由,訴請法院判令保險公司承擔車損等賠償責任,法院判決支持其訴求。
檢察機關經調查查明,王某利用經營汽修廠的便利,伙同邵某等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以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騙取保險金,構成虛假訴訟,遂對該批9起案件以抗訴或再審檢察建議的方式進行監督,法院采納檢察機關意見再審改判駁回了王某訴求,為保險公司挽回損失50余萬元,有力維護了司法權威。檢察機關針對保險公司等存在的制度、管理漏洞,發出社會治理檢察建議督促整改,助力推動機動車保險行業治理,有效維護機動車保險市場秩序。
三、張某虛假司法確認監督案
本案系檢察機關辦理的申請司法確認調解協議虛假訴訟典型案件。張某與彭某達成訴前調解協議:張某向彭某償還借款240萬元。經雙方申請,法院裁定確認調解協議有效。彭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查封了張某名下房屋。
案外人舉報稱本案系以捏造的事實提起的虛假訴訟,檢察機關經調查查明,張某、彭某存在親屬關系,雙方通過銀行流水形成張某欠彭某錢款的假象,申請司法確認后使張某名下財產先行被查封,從而達到排除其他權利人的目的,檢察機關遂建議撤銷原司法確認裁定獲法院采納,為案外人避免損失240萬元。檢察機關對發現涉案律師存在的代理不規范問題,向律師事務所發出社會治理檢察建議督促整改,助力推動律師規范執業,實現長效治理。
四、王某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虛假訴訟監督案
本系列涉“套路貸”虛假訴訟監督案件線索由刑事檢察部門發現并移送。王某持與綦某簽訂的房屋買賣契約及購房款收條,向法院起訴要求綦某協助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對此予以確認。
檢察機關經調查查明,王某長期從事高利放貸業務,其向綦某累計放貸90萬元,后以綦某違約為由將債務數額虛增至130萬元,強迫綦某簽訂虛假房產買賣契約及房款收條,用以抵償高利借款,并提起民事訴訟騙取法院民事調解書。檢察機關遂以案件涉嫌虛假訴訟為由對王某提起或者參與的包括本案在內的9起民事訴訟案件建議法院再審糾正。法院采納檢察機關意見,駁回了王某訴訟請求,王某亦被追究刑事責任。該案的成功辦理累計挽回損失479萬元,有效維護了金融秩序和司法權威。
五、韓某借款合同糾紛虛假訴訟監督案
本案系檢察機關辦理的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糾紛虛假訴訟監督典型案件。某銀行與曲某簽訂3萬元借款合同,載明韓某、于某、李某為保證人。因到期未還款,該銀行將四人訴至法院,后撤回對曲某、韓某起訴,法院判決于某、李某承擔還款責任,清償后有權向曲某追償并向韓某主張均擔以上債務。
收到韓某控告后,檢察機關經調查查明,案涉借款擔保合同等材料中的個人信息與韓某本人真實信息不一致,相關簽名亦非韓某本人所簽,認為該案涉嫌虛假訴訟,遂依法建議法院再審,法院采納檢察機關意見,再審改判韓某不承擔還款責任,有力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同時針對銀行貸款違規問題提出社會治理檢察建議督促整改,實現了辦案“三個效果”的有機統一。
六、王某民間借貸糾紛虛假訴訟系列監督案
本系列民事虛假訴訟監督案件線索由刑事檢察部門發現并移送。趙某向王某借款12萬元并由章某提供連帶擔保。趙某到期未還款,王某遂提起訴訟,訴請兩人償還本金和利息獲法院支持。
檢察機關經調查查明,王某未經有關部門批準,違規從事向不特定群體放貸業務,所簽借款合同因違反金融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應屬無效,其故意隱瞞借款人已償還部分或全部款項的事實,以借款合同全部金額起訴,涉嫌虛假訴訟;檢察機關遂以抗訴或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方式對王某起訴的15起類似案件予以監督,法院采納檢察機關意見再審全部改判,為借款人挽回損失190余萬元,切實保護了借款人合法權益,有效維護了金融管理秩序和司法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