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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網絡購物發展迅速,但隨之而來的各種網購消費糾紛也是逐年增加。為了更加規范網購,國家工商總局發布的《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即將于3月15日正式實施,為了強化經營者的維權責任意識,昨日市工商局集中約談了19家青島電商企業,對該辦法進行了重點解析,督促電商企業自覺履行經營者義務,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
七日無理由退貨到底該咋退?
記者了解到,在2014年實施的新《消法》當中,對“七日無理由退貨”就有相關規定。“但是該規定比較原則性,不夠具體細致,所以在實際操作的過程當中,消費者和店家往往會在‘七日無理由退貨’的標準方面存在分歧,導致消費者退貨難,引發消費爭議 。”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3月15日實施的《辦法》把新消法里面的“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進行了具體詳盡化并做了適當的補充。
“哪些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拆封商品能否無理由退貨?贈品是否應該一并退回?七日無理由退貨究竟應該從哪天開始算起?這些《辦法》里面都做了具體規定。”該負責人說道,電商行業在“七日無理由退貨”方面普遍存在一些問題,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該《辦法》的實施,不僅能加大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力度,還對加快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
市工商約談提前敲警鐘
據悉,僅在2016年,青島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7月11日并線前受理咨詢79359件、投訴20260件、舉報4041件,同比上升50%、10% 、5%。其中,網絡消費投訴舉報965件,雖然占比不大,但增長速度較快。“在有關網購的眾多投訴當中,商家虛假宣傳、折扣宣傳不實、售后服務問題、七日無理由退貨、商品質量問題都是消費者反映較多的。”消保委工作人員說道,而在這么多問題當中,七日無理由退貨相關問題又是位居第一位。
“涉及七日無理由退貨投訴居前的商品包括手機數碼、家用電器和電腦及配件等。”該工作人員說道,消費者和經營者經常會在“七日無理由退貨”的適用范圍、退貨時“商品完好”的標準等問題存在較大分歧,從而引發消費糾紛。“再加上2016年我們對青島電商銷售的紡織類用品進行了一次抽檢,結果33個批次產品中,有9個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率達到了27.3%,遠高于實體店的產品抽查,所以在《辦法》實施之前,我們也特地對青島19家電商企業進行了約談。”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說道,希望各電商企業認真研讀《辦法》,在日后的經營過程中認真落實“七日無理由退貨”,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
◎解讀
1、七類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在新《消法》當中也規定了哪些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但是一些經營者會對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類型進行擴大解釋,一定程度上架空了無理由退貨制度,導致消費爭議發生。為此,《辦法》明確,七類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消費者定作的商品;鮮活易腐的商品;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拆封后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導致商品品質發生改變的商品;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后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2、商品是否完好該如何界定
《消法》規定,消費者選擇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但是對于完好的標準卻沒有加以界定,該《辦法》也對此進行了明確規定:商品能夠保持原有品質、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標標識齊全的,視為商品完好。消費者基于查驗需要而打開商品包裝,或者為確認商品的品質、功能而進行合理的調試不影響商品的完好。對超出查驗和確認商品品質、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導致商品價值貶損較大的,視為商品不完好。
3、七日退貨的計時時間
七日無理由退貨到底該從哪一天開始算呢?《辦法》規定,選擇無理由退貨的消費者應當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向網絡商品銷售者發出退貨通知,七日期間自消費者簽收商品的次日開始起算。
4、退貨運費由消費者承擔
《辦法》規定,消費者退貨時應當將商品本身、配件及贈品一并退回,贈品包括贈送的實物、積分、代金券、優惠券等形式。如果贈品不能一并退回,經營者可以要求消費者按照事先標明的贈品價格支付贈品價款。并且,退回商品運費由消費者承擔,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城市信報記者 季曉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