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我省日照市、煙臺市、威海市、青島市分別入選國家“藍色海灣整治行動”城市,共獲中央專項獎勵資金總額13億元,入選的城市數量和獲得中央獎勵資金數額均居全國第一位。
通過實施藍色海灣綜合整治,山東省將修復岸線總長度19.56公里、修復濕地792.53萬畝、恢復沙灘面積66.55萬平方米、形成生態緩沖區及公共服務區總面積28.08萬平方米、退堤(池)還海62.23萬畝、增加綠地面積85萬平方米、建設海洋生態環境監測站1處,將極大改善山東省區域海洋生態環境、生產環境和生活環境,提高岸線防災減災能力,促進海洋產業轉型升級,實現美麗海洋、綠色海洋和生態海洋的建設目標。
“藍色海灣整治行動”由財政部和國家海洋局聯合組織開展,旨在加快推進海灣綜合整治和生態島礁建設,推動海洋生態環境質量有效改善。
加快開展藍色海灣整治行動,遏制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是改善海洋環境質量,提升海岸、海域和海島生態環境功能,維護海洋生態安全的需要,對于沿海城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據介紹,開展藍色海灣整治行動的城市,主要是促進近海水質穩中趨好,受損岸線、海灣得到修復,濱海濕地面積不斷增加,圍填海規模得到有效控制;在具有重要生態價值的海島實施生態修復,促進有居民海島生態系統保護,逐步實現“水清、岸綠、灘凈、灣美、島麗”的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目標。
記者 段婷婷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