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網10月27日訊 因港澳通行證與機票日期沖突,青島的安女士準備退掉之前在同程旅游購買的5張機票。“同程旅游一直不給我退款,沒有任何理由。”幾經輾轉之后,安女士拿到了同城旅游的6104元退款,但她總共花了9104元,還剩下3000元同程旅游未給她退還也未做任何解釋。對此,同程旅游僅稱已有工作人員跟進此事。
安女士預定航班在同程旅游上的信息
前幾天,安女士打算帶家人到香港旅游,她在同城旅游上花了9104元,購買了5張中國東方航空公司11月6日青島飛往香港的飛機票。這次航班早晨7點30分從青島起飛,經停上海,當天下午14點55分到達香港。
購票之后,因為港澳通行證日期與機票日期沖突,安女士想要退票,但此時,同程旅游卻一分錢不給她退,且沒有任何理由,這讓安女士很惱火,她咨詢了中國東方航空公司,得到的答復是可以退票,“東方航空的客服告訴我可以退款,要扣除部分基本費用,但同程旅游就是不給我退。”
截然不同的回復,讓安女士認為,同程旅游將她的購票款扣下作為了利潤,“既然東方航空可以退票,同程旅游為什么不給我退票?”安女士質疑同程旅游不退票的行為毫無依據。
此外,安女士說,同程旅游作為平臺自行規定的條款與航空公司的規定不一樣,根本不合理,“這樣我何必到同程旅游上購買機票,直接到東方航空的網站上購買不是更好?”
對于安女士的質疑,記者聯系到同程旅游客服,工作人員僅回應:“正在跟蹤處理此事。”
而安女士告訴記者,她之前一直在與同程旅游協商,同程旅游方面提出給他退保險和稅費,但被安女士拒絕,“我要求最少給我退回5500元。”
10月24日,同程旅游給安女士退回了6104元,但還有3000元沒退,也未做任何告知。“沒給我做任何解釋,退機票扣錢要扣除相關費用這都知道,但起碼同程旅游應該告訴我為什么扣了3000元。”
究竟剩下的3000元以什么名義被同程旅游扣下了呢?對此,同程旅游的客服工作人員并未置評。
山東首辰律師事務所的吳芝容律師評論,同程旅游作為機票的代售方,應該與航空公司一樣,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應該對扣除的3000元向消費者做出合理的解釋。同時,消費者在購買機票時也應該了解購票須知。
吳律師認為,航空公司為消費者提供航班服務,代售點僅為代售票行為,可在價格上變動,但退票改簽規則應該統一。
全媒體記者 杜杲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