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網2月25日消息 近日,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青島市財政局等部門先后下發《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穩定就業的實施意見》、《關于做好創業孵化基地(園區)房租減免及運營補貼申領發放有關工作的通知》,對政府主導創建的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含家庭服務廣場,同下)入駐的中小企業,按實際租賃面積減免3個月房租,具體減免月份,由創業孵化基地(園區)與入駐中小企業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任選連續3個月。對已提前預收的房租,創業孵化基地(園區)可予以退回或經雙方協商、此后給予3個月免租期等方式減免到位。對減免期滿后仍存在資金支付困難的中小企業,創業孵化基地(園區)可延期收取房租,具體收取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延期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個月。
對社會力量創建的創業孵化基地(園區)、創業園區(含家庭服務廣場)實施運營補貼政策,鼓勵主辦方(運營方)為入駐中小企業減免場地租金等費用,具體減免額度和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對減免場地租金等費用的創業孵化基地(園區),由市或區(市)財政給予最長3個月運營補貼,補貼標準為創業孵化基地(園區)減免租金總額的30%,每個創業孵化基地(園區)最高補貼50萬元。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把落實創業孵化基地(園區)房租減免及運營補貼政策作為當前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舉措,在申領過程中全部實行網上申請。目前,已為 全市47家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家庭服務業廣場)的1869戶入駐企業減免房租2306萬元。
半島網記者 孫貼靜
[編輯: 王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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