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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某想買車但是自己手頭上的錢根本不夠,于是想起樓下超市老板平常戴的金項鏈,便打起了歪主意,在伺機盜竊得手銷贓后,第二天便交了首付買了一輛轎車,自以為“天衣無縫”的他,正在若無其事的上班時,被膠州市公安局云溪派出所抓獲。
10月14日22時許,在膠州市營海工業園某公司對面宿舍樓里開小超市的孫先生,發現自己放在黑色皮質單肩包里價值三萬多元的金項鏈不見了。“難道是讓人給偷了?可是包里的現金和床上的現金都沒有少啊。”王先生立刻報警。
膠州市公安局云溪派出所接到報警后,民警立即展開偵查工作。通過勘察現場,民警發現小超市的門沒有遭到損壞,窗戶和室內物品也沒有明顯翻動痕跡,很顯然是奔著金項鏈來的。知道店主的金項鏈,又知道放置金項鏈的位置,民警斷定有可能是熟人作案。在民警的提示下,王先生向民警反映一名叫姓寶的男子,住在小超市樓上的宿舍里,與王先生平常交往甚密,知道小超市東北角有一個用木板隔開的房間,且他發現前一天寶某提了一輛轎車。辦案民警經調取周邊視頻監控發現,10月11日早晨6點左右,寶某在小超市周圍停留觀望過。據此,民警認定寶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0月14日23時,民警將寶某傳喚至云溪派出所。
經審訊,寶某(男,32歲,內蒙古人)如實供述了作案過程。因為孫先生就在寶某的樓下開超市,每次經過時寶某就會看到他戴在脖子上大粗金項鏈,對于缺錢的寶某來說很是扎眼。10月11日早晨6點左右,寶某見樓下孫先生的小超市鎖著門,便從二樓樓梯口爬到小吃部樓梯進入隔板小屋,在墻上掛著的黑包中找到金項鏈并將其偷走,放在自己宿舍的枕頭下。12日,寶某跑到一家金店回收點銷贓得款28000元人民幣。13日上午便到一家車行首付購買了一輛長安轎車,并留有5000余元準備購買車輛保險。
現寶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通訊員 趙敬美
[編輯: 王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