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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8月19日消息 近日,青島市大氣污染治理工作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青島首起船舶大氣污染處罰典型案件。5月29日上午,青島海事局執法人員對青島港72#泊位某輪進行船舶燃油質量監督檢查時,通過燃油快檢設備檢測發現該輪進入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后所用燃油含硫量為1.54%m/m,執法人員立即對該輪重油日用柜的燃油進行取樣并送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檢測結果顯示該輪進入控制區后所用燃油硫含量為1.53%m/m,嚴重超出排放控制區燃油硫含量為0.5%m/m的排放標準,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的相關規定,青島海事局依法對該輪進行立案調查,并給予罰款人民幣3.3萬元的行政處罰。這是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實施方案》以來,青島查處的首起船舶大氣污染處罰典型案件。
大氣污染治理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與海事局聯合檢查
船舶大氣污染排放控制區擴容升級 海事局工作資料照片
為打贏藍天保衛戰,促進綠色航運發展和船舶節能減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我國加入的有關國際公約,交通運輸部在2016年珠三角、長三角、環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區實施的基礎上,印發了《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實施方案》(簡稱《方案》),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海船進入排放控制區,應使用硫含量不大于 0.5%m/m的船用燃油,青島附近海域全面納入船舶排放控制管理。《方案》同時對進出船舶的硫氧化物和顆粒物排放、氮氧化物排放、岸電使用、清潔能源和新能源使用、船載蓄電裝置或尾氣后處理等均提出了標準,為此,我市海事部門進一步細化任務措施,在積極宣貫的基礎上,全面加強船舶排放控制區和船舶大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部署開展了“船舶碧海藍天”專項行動,加強對轄區到港船舶燃油含硫量、燃油轉換操作等檢查力度,重點打擊船舶適用超標燃油等違法行為,積極推動排放 控制區方案的有效實施,減少船舶大氣污染。據測算,2019年青島海域納入排放控制區后,將大幅減少船舶硫化物和顆粒物排放,產生很大的環境效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要求,進入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的船舶應當符合船舶相關排放要求。違反規定,使用不符合標準或者要求的船舶用燃油的,將由海事管理機構等部門按照職責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海事局工作資料照片
部門聯動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今年以來,為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青島大力實施減煤控煤、工業污染治理、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揚塵治理、柴油貨車治理等專項行動,始終堅守實現環境空氣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的底線。全市各級各部門明確目標,全面推進《青島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作戰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規劃三期行動計劃(2018-2020年)》,堅持以問題導向,精準施策,扎實推進各項工作,為持續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增強人民群眾的藍天幸福感,做出了積極努力。
通訊員 葛晶晶 陳晉鵬 記者 徐圓
[編輯: 王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