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網8月15日消息 為進一步提高大氣環境精細化管理水平,充分調動各鎮街大氣污染治理積極性。近日,市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環委辦”)發布《青島市鎮(街)環境空氣質量排名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將全市141個鎮街環境空氣質量的排名通報、約談追責等管理事項納入其中,加強對鎮街排名結果的應用管理,促進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如何考?考什么?
據了解,自今年2月起,青島全面完成鎮街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建設工作,統一實施第三方專業公司社會化運營,確保數據真實有效。環境空氣自動站的鎮街全覆蓋,實現了環境空氣質量監控更精細、預警更及時,處置大氣污染問題更迅速。在當前全面落實大氣工程減排的基礎上,深入實施精細化城市管理減排,實現“一街一站、定點監測”。
據了解,市生態環境局于今年3月份開展了全市鎮街空氣自動站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兩項主要污染物濃度的月度排名,并對排位前十名和后十名的鎮街進行通報。
在此基礎上,市環委辦制定了《青島市鎮街環境空氣質量排名管理辦法》,相關負責人介紹,“《辦法》將繼續對市對鎮街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PM2.5、PM10兩項指標進行評價,并根據排名結果,對排名靠后和月度環比下滑明顯的轄區鎮街實施強化督查和現場指導,促使其落實責任,加快整改,充分調動各鎮街轄區政府的責任心和大氣污染治理的積極性。”
成績不好怎么辦?
《辦法》規定,環境空氣質量排名連續2個月進入后10名的鎮街,所在區(市)政府應對其進行預警提示。
值得關注的是,《辦法》中提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實施約談、問責”,這幾種情形分別是:
環境空氣質量連續3個月排名后10名的鎮街,由所在區(市)黨委政府分管領導對鎮街黨政主要負責人或對本階段影響環境空氣質量的主要污染源監督管理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經約談仍未整改到位,由區(市)黨委政府對相關責任人啟動問責調查,經調查確實存在不擔當、不作為情形的,依據有關規定問責。
環境空氣質量排名連續3個月進入后10名的鎮街數量達到3個及以上的區(市),市政府對相關區(市)政府分管領導進行約談。經約談仍未整改到位的,由市環委辦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移交有關部門啟動問責調查,經調查確實存在不擔當、不作為情形的,依據有關規定問責。
向“作弊”說不!
《辦法》同時規定,對故意干預環境監測活動正常開展,導致鎮街點位監測數據失真的,相關監測時段(按日計算)數據無效,用該區(市)所有鎮街子站的最高日均值替代后參與排名,同時依據相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人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據了解,市環委辦將按照月度、年度對141個鎮街環境空氣質量進行評價排名,形成青島市鎮街環境空氣質量情況通報并向社會公布。
通訊員 王諾 張韜 代瑋 記者 徐圓
[編輯: 王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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