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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4月2日消息 2019年3月14日,海倫路派出所接到吳女士報警稱:她與男友劉某相戀三年,已經談及婚嫁,可在近日無意中發現男友竟然已婚,而且在戀愛期間以各種理由向其騙取錢財共計30多萬。
犯罪嫌疑人
經了解,吳女士是在2016年11月3日乘坐網約車時認識的90年出生的劉某,劉某自稱是青島某集團高管,自己平常工作不忙的時候就開開網約車。交談中,劉某覺得吳女士工作不錯,人長得也清秀而且比較單純,下車時便向吳女士要了聯系方式,后來就找各種理由接近吳女士。兩個月后,吳女士與劉某確定了戀愛關系。戀愛期間,劉某先以自己公司資金周轉不便為由讓吳女士辦了4張信用卡放在自己手中使用,為了套現方便,劉某還私自辦了兩臺pos機,劉某共用吳女士的信用卡套現10萬多元。在使用信用卡套現期間因劉某無法正常還款,又以各種理由騙吳女士從網上各小額貸款平臺申請貸款共計7萬余元。2017年12月劉某稱其父親是臨沂市某公司董事長,為其在黃島購買了一套200平的房子,因其名下有房產,想將房屋過戶給吳某,但因父親公司有筆貨款沒到賬,需要吳女士暫時出一部分稅款,為取得吳女士信任,劉某還辦理了一份假的房產證出示給吳女士看,吳女士覺得兩人關系很穩定,劉某又多次其描繪勾勒兩人結婚生活的場景,便對劉某深信不疑,此次劉某共騙取吳女士57000余元。2018年1月劉某又以購買油電混動汽車為由向吳女士騙取了50000余元。2018年12月劉某又編造出自己在開車途中撞傷了人,經交警協調需拿出12000元先行賠付款,但自己手頭沒有資金,又向吳女士騙取了12000元。后來吳女士發現自己一提到結婚劉某便躲躲閃閃,而且自己的銀行征信也出現了問題,這才起了疑心,經多方打聽才得知劉某已經結婚,并且還有兩個孩子。
劉某實施詐騙的證據
偽造的不動產權證
在調查了解后,海倫路派出所民警初步判斷這是一起典型的以戀愛結婚為名實施詐騙的案件,便立即組織警力對劉某實施了抓捕。2019年3月29日,犯罪嫌疑人劉某(男 33歲 本市人)被捉拿歸案。到案后,劉某稱以上只是數額較大的錢財,平常還有許多小來小去的自己都記不清了。自己收入不高,沒有固定職業,平常花錢又比較大手,在偶遇吳女士后覺得其收入可觀,人長得漂亮且比較單純,便隱瞞自己已婚的身份,裝扮成“富二代”,以與其結婚為由,編造了大量的謊言騙取吳女士的錢財來滿足自己的需求,現在這些錢都被其揮霍掉或者償還自己在認識吳女士前的信用卡欠款了。
目前,劉某因涉嫌詐騙已被刑事拘留。
文 高哲
[編輯: 王春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