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民王先生撥打城市信報熱線向記者反映稱他所購買的位于膠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新城海韻名邦小區二期最近通知交付,由于王先生打算交付以后房屋長時間空置 ,并向物業工作人員表示了他的想法,并要求物業減免部分物業費,卻遭到了拒絕,并被告知不交半年全額物業費就沒辦法將房屋交付給王先生,這讓王先生又著急又無奈。
“現在明明都已經出臺規定了,空置房屋半年以后 ,物業費就可以部分減免,可物業就是說不行,不交上半年全額的物業費連新房鑰匙都拿不到。”近日,市民王先生碰到了一件煩心事,原本是應該開開心心收新房的 ,可是卻因為物業費的問題連新房的鑰匙都拿不到,這是怎么一回事呢?
王先生告訴記者,他購置的新房位于膠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尚德大道附近新城海韻名邦小區二期,原本新房應當在6月30日前就進行交付,但開發商卻通知交房時間延至8月20日,盡管如此,但王先生還是表示理解,但在交房當天,物業及開發商方面的態度卻讓王先生沒有辦法接受。
“交房以后我不打算過來住,新房想一直空置 ,最近正好有關于空置房物業費收取的新規定出臺。”王先生稱在交房的時候他就向物業公司表示新房打算長期空置,要求物業費按照規定部分減免,卻遭到了物業公司的拒絕,理由是王先生的新房不屬于新規中普通住宅的范圍,并稱是公司領導說的 ,而王先生認為這只是物業公司的借口。
“現在我最想解決的事情是盡快收房,可是物業公司卻稱不交上半年全額的物業費就不給新房鑰匙,實在不知道該怎么辦才好。”王先生稱因為物業拒絕交付房屋,所以他找過開發商方面的工作人員,卻被告知物業公司負責交房的事宜。
記者就此事電話采訪了新城海韻名邦開發商青島市膠州新城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稱落實后會給記者回復,當天記者接到了新城海韻名邦物業公司負責人鄭先生給記者的回復,稱不接受記者電話采訪。
據了解,青島市物價局、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布了物業服務收費相關政策的通知。對普通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前期物業服務過程中,房屋空置六個月以上的 ,物業服務費按照不超過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60%交納。根據新規:普通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前期物業服務過程中,房屋空置六個月以上的 ,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向物業服務企業提前提出書面申請,經物業服務企業確認(原則上以水、電、氣均未使用為衡量標準)后 ,其物業服務費按照不超過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60%交納。
其中,普通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包括下列建設項目或物業管理區域:(一)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建房、房改房、廉租住房物業管理區域;(二)公共租賃性住房物業管理區域;(三)普通(限價)商品住房物業管理區域;(四)配建保障性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商品住房建設項目;(五)其他符合政府規定的普通住宅標準建設條件的建設項目。
對此,記者又咨詢了青島市物價部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業主打算空置房屋半年以上可先書面告知物業公司,由物業公司人員上門抄錄水、電、氣,以這三個數據為準,6個月后數據未變化 ,則認為房屋確實為空置狀態,至于物業費何時交納由業主同物業公司協商確定,若市民發現物業不按照規定執行的情況可撥打熱線12358進行舉報。城市信報記者
[編輯: 宗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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