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記者 尹彥鑫 通訊員 齊林新徐秀江 報道
半島都市報8月21日訊 8月14日,青島西海岸新區的男子王某因故意傷害他人被黃島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而這起案件竟然是因跳廣場舞所引起的。
今年5月30日的晚上,青島西海岸新區大村鎮理務關村中心廣場上,有兩撥村民在跳廣場舞,他們各自占據廣場的一部分。后來,雙方都因為對方的音響過大而互相指責,王某的妻子周某和另一名婦女劉某爭吵較為激烈,之后兩人發生了推搡。5月31日晚,王某擔心妻子再與別人發生沖突,就陪同一起到廣場。不料周某與劉某再次因為音響“分貝”問題發生爭吵,并開始撕扯,王某怕妻子吃虧,沖上前去拽著劉某的胳膊將其拽倒在地,并朝劉某左臉部搗了一拳,致使劉某受傷。
理務關派出所接到報案后,依法調查,后經法醫鑒定劉某左眼及顴骨處的傷情構成輕微傷,因此王某被依法治安拘留。8月14日,劉某右手臂的傷情鑒定最終結果出來,右橈骨及右橈骨頭骨骨折構成輕傷一級,王某涉嫌故意傷害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當前廣場舞隊非常多,廣場舞音響往往很多,多半是鏗鏘、霸道的“高分貝”,由此引發的噪音擾民問題很多,并且容易因此引發沖突。警方提醒廣大群眾,在跳廣場舞自娛自樂的時候,盡量避免因為“爭地盤”“比高音”等問題引發爭端。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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