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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原本是歐美榭香里三期交房的時間,可就在臨近交房之際,業主們卻接到了開發商延期交房的通知,稱按時交不了房,并且還要延期至明年9月份,延期1年多,業主們沒有辦法接受。據業主介紹,歐美榭香里三期從2017年就斷斷續續停工,施工進程緩慢,這讓有主有些擔憂,對此開發商青島金世紀房地產有限公司營銷部的工作人員表示延期交房時由于項目工程進度問題。
“按照開發商給出的交房時間來算,這延期交房總共得有一年多的時間,我們實在是接受不了 。”近日,由于新房延期交付的事,歐美榭香里三期的業主傷透了腦筋。據了解歐美榭香里三期原定于今年6月30號交付,可是開發商通知業主將延期至2019年9月份,足足將延期1年零3個月,業主們難以接受。“就只是讓置業顧問通知我們交房時間延期,具體工程進展情況我們一無所知。”業主李先生說道。
據業主介紹,歐美榭香里三期項目,于2017年開始斷斷續續停工,直到今年四月份才陸續安排了幾個工人開始干活,“以開發商這樣的施工速度,怎么可能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現在去項目工地看,現場也并沒趕工跡象。”業主李先生稱歐美榭香里二期也曾出現過延期交房的情況,而且延期時間都很長,這讓業主們擔心三期交房時間也是遙遙無期。
業主李先生提供的購房合同內容顯示,第十一條和十二條規定甲方定于在2018年6月30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未在約定期限內將房屋交付給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照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日萬分之0計算,逾期超過90天后,自逾期后的第91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款的萬分之0.5違約金,且違約金總額以不超過已付房款1%為限。業主李先生告訴記者,在買房時購房合同中對于違約金的約定他和不少業主都有質疑,但是置業顧問稱這個合同模板是公司統一的,沒有辦法更改。“這樣算下來,連租房的費用都不夠,前三個月還要業主全部自己承擔,這樣一來我們既要還貸,還要付房租。”李先生抱怨開發商延期交房給業主增加了經濟負擔。
8月20日下午,記者電話聯系到歐美榭香里三期項目開發商青島金世紀房地產有限公司營銷部,工作人員表示歐美榭香里三期項目確實存在延期交房的情況,但是這件事情已向業主們解釋清楚 ,并向業主承諾將于2019年9月將房屋交付給業主,而至于延期交房的原因是項目工程進度問題。
城市信報記者(圖片由投訴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