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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網8月8日訊 近日,山東德州一段“違停車輛被貼條引發糾紛”的視頻在網上熱傳。視頻中,違停車主母親和兒子兩人質疑輔警沒權利“貼條”,其中兒子接連怒懟輔警“你懂法嗎?我學法的!”對此,德州交警回應稱,事件中輔警的行為屬正常采集信息而非執法,交警部門將對該車輛違停行為進行依法處置。
網上流傳的這段視頻顯示,7月28日上午,德州一中年女子在街頭違法停車被“貼條”。女子對此感到不滿,認為自己停車時間不長,并反復質疑現場三名輔警無權“貼條”,要求出示執法證件。雙方隨即發生口頭爭執。期間,中年女子的兒子沖輔警大喊“你懂法嗎?我學法的!”母子倆駕車離去時,該男子還將手伸出車窗,比出“V”字勝利手勢。這段視頻被上傳到微博后,引發網友熱議。
從視頻中,記者發現,該母子二人違停在先,但涉事輔警到底有沒有權利“貼條”呢? 8月3日,記者從德州交警部門獲悉,7月28日,確有三名輔警在德州市岔河東大道上進行違停信息采集,期間,一輛違停車輛的車主母子倆對輔警貼條行為表示不滿,并聯合周圍其他違停司機將輔警圍住,干擾輔警進行正常工作。因該車車主持續妨礙公務,現場的輔警撥打了110報警電話,請求公安部門協助。車主隨后駕車離開現場。
德州交警部門稱,事件中,三名輔警人員對違停車輛張貼違法停車告知單,屬采集交通違法信息,并不存在執法行為。根據有關規定,任何人發現了涉嫌違法行為進行拍照固定后,經過有關部門認定和事實相符的,都可以作為處罰依據。交警部門將對事件中違停車主的違法停車行為進行依法處理,不追究其妨礙公務的行為。
記者查詢發現,根據《山東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第二章第十條,勤務輔警負責協助公安機關執法崗位民警開展執法執勤和其他警務活動時,履行協助疏導交通,勸阻、糾正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采集交通違法信息的職責。同時第十二條規定,輔警人員不得單獨執法或以個人名義執法。(大眾網-山東24小時見習記者 張珈瑋)
轉自:大眾網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