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旅游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而事實上,低價團陷阱并不少見。
前不久,云南昆明警方公安就破獲了一個涉及“低價團”旅游“黑色利益鏈”關鍵環節的特大案件。接下來就通過這起案件,揭開低價團里的秘密。
今年5月底,昆明警方獲得線索,有一家旅行社因經營不合理低價團,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經過前期偵查與分析,6月8日,公安部門統一行動,對昆明、大理、西雙版納等多地的旅行社和購物店的相關人員進行抓捕。
警察:不要動,警察,手機放在桌子上,不要動。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我們將依法對公司進行搜查,請你和其他人員配合,這是我們的搜查證,聽清楚了嗎?
目前此案已經有31人落網,其中有六名是涉案金額較大的導游。記者采訪到了兩名涉案導游,他們向記者詳細介紹了目前旅行社與導游在帶團過程中發生的財務往來。據了解,在日常帶團過程中,旅行社往往需要導游先墊付團款,這部分墊款一般在帶團結束后的15至20天內,由旅行社來報銷。而旅行社并不會給導游支付固定的薪酬以及購買必要的社保,真正屬于導游個人的收入與游客的購物情況息息相關。
涉案導游 王某:我們行業默認的規則是(導游的收入是)整個團隊購物金額的10%,就是我們叫的10個點。
涉案導游 張某某:目前整個市場上是只有通過客人購物才能決定導游的收入高低。
涉案旅行社收入七成靠購物 有人年入60萬 記者從此次被調查的昆明仟悅旅行社的賬目中,獲得了一名該旅行社導游的收入明細。這張明細表顯示,這名導游一年帶了49個團,收入高達60余萬元。
記者:有的團帶一個就能有兩萬多的收入,我看這還有負的,負的是什么意思?
昆明仟悅旅行社工作人員 劉某:負的是有退貨,等于是他帶的團有退貨,客人退回來,我們要把這個錢退回給購物店,所以他的提成也要扣回。但是大部分也是掙錢的,有一萬多的,少的掙幾百塊的也有,所以他們的也不穩定。但是看下來這一年總的收入有60萬左右。
記者:這個算能力比較強掙得多的,還是比較普通的?
昆明仟悅旅行社工作人員 劉某:這個算掙得多的了。
一名導游,一年通過游客購物就能收入60多萬,而這僅僅只是游客購物額的十分之一。那么,安排導游帶團的旅行社,又能從游客購物中獲得多少收入呢?游客在旅游購物店里購買的商品,真實的價值又如何呢?
在低價團的運營模式中,最關鍵的有四個環節,最上層被稱為組團旅行社,負責在游客居住地推廣旅游產品,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產品來吸引游客報團。之后,組團旅行社會將這些游客交給旅游目的地的地接旅行社來負責具體的行程。而地接旅行社需要承擔游客出行的大部分成本,并在設計游客行程時,安排多個旅游商品購物店,通過導游引導游客進店消費,再從購物店收取回扣,來彌補游客的出行成本,并獲得自己的利潤。此次涉案的昆明仟悅旅行社正是通過這樣的模式來獲得自己的主要收入。
昆明仟悅旅行社工作人員 張某:主要收入70%左右的收入是靠進購物店的返款收入,然后有一部分是正常的團款收入,有一部分是游客的自費項目及其他收入。
在一張昆明仟悅旅行社某旅行團的單團核算單上記者看到,一個沒有支付一分錢團款的零元團,最后竟然為旅行社帶來了36萬余元的利潤。
記者:團款這兒顯示是沒有,這是什么意思呢?
昆明仟悅旅行社工作人員 劉某:單價是零,等于這個團是零接的。
記者:再往下看,這有一個購物返款是什么意思?
昆明仟悅旅行社工作人員 劉某:購物返款是旅行團進購物店,進了購物店以后客人買了東西,返給我們的款項。
記者:所以這個團進了兩個店,一共買了576700元。
昆明仟悅旅行社工作人員 劉某:是的。
記者:他返給我們的是493097元。
昆明仟悅旅行社工作人員 劉某:是的。
不同商品返款比例不同 翡翠最高 游客在購物店花了57萬多,其中有49萬多又回到旅行社腰包里,返款比例高達85%。事實上,在“低價團”的操作模式中,不同品類的商品,返款的比例也大不相同。
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民警 張庭昇:(以本案為例)買一萬塊的玉石,它(涉案購物店)就要把八千到九千塊錢返給地接社,就說明這塊玉石就算是打一折或者兩折賣給你,它也能賺錢。
記者:也就是價格至少漲了十倍。
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民警 張庭昇:對,價值(格)漲了十倍。
在調查中民警發現,此次與昆明仟悅旅行社有不正當資金往來的購物店共有數十家,其中資金往來金額較大且已查實的共有八家。而且為了逃避檢查和逃稅,這些購物店與旅行社之間的財務往來往往都通過個人賬戶進行。
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公安分局副局長 袁恒:購物店主非常狡猾,往往用三四十張銀行卡,員工的銀行卡打款給毛某某(昆明仟悅旅行社法人)。
在案件調查過程中,公安民警查獲了仟悅旅行社的大量賬目與單據,從這些證據中,民警發現從2017年1月至今年5月,近一年半的時間里,昆明仟悅旅行社從各個購物店獲取暴利一千余萬元。
受賄130余萬 旅行社相關人員被捕 在上述這起案件中,公安部門還首次通過涉案線索逮捕了兩名向昆明仟悅旅行社提供游客的組團旅行社相關負責人,這兩人在為仟悅旅行社提供游客的過程中,非法受賄達130余萬元,其行為已經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在案件偵辦過程中,辦案民警從昆明仟悅旅行社法人毛某某的個人銀行流水中發現了重要線索,目標直指上游兩家組團旅行社的負責人趙某某和李某某。
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民警 張庭昇:這個是趙某某的個人銀行賬戶,像2017年1月3日轉了40800元,這筆錢通過公安機關調查,這筆錢就是組團社把游客有償介紹給毛某某之后,毛某某按照人頭費的方式,也就是好處費的方式轉到了趙某某的個人賬戶。
發現這一線索后,民警立即奔赴北京和深圳抓獲了犯罪嫌疑人趙某某和李某某。
北京某旅游企業涉案人員 趙某某:我最開始的想法是想提高一下我們公司客戶的粘性,正好云南有這種旅游的模式,就是低價的旅游模式。
記者:相當于你送客戶免費游?
北京某旅游企業涉案人員 趙某某:對,是這樣的概念。
趙某某告訴記者,從2017年開始,他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為昆明仟悅旅行社組織了大量低團費、甚至免團費的游客,而每向仟悅旅行社輸送一名游客,他個人就能獲得50至200元的人頭費。
在一年多的時間里,仟悅旅行社法人毛某某通過個人賬戶,向北京組團社趙某某、深圳組團社李某某的個人賬戶,累計打款130余萬元。
目前,包括地接旅行社法人毛某某、組團社趙某某、李某某以及多家購物店負責人和部分導游在內的31人,因涉嫌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與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已被公安機關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昆明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隊支隊長 楊榮彪:這個案件的特點是地接社通過上游組團社招攬低價團,通過購物之后進行返點,進行獲利,形成了一個非常完整的犯罪利益鏈條,在短短時間內獲得了非法暴利,可以說嚴重擾亂了整個旅游市場的秩序,形成了非常惡劣的影響。
加大失信懲戒 營造良好旅游環境 為加快推進旅游誠信體系建設,加大旅游領域嚴重失信行為懲戒力度,我國多個部門聯合簽署了《關于對旅游領域嚴重失信相關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根據備忘錄,旅游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在旅游領域發生嚴重失信行為,將受到限制或禁止市場準入、限制融資和消費等聯合懲戒措施。通過“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旅游誠信網、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失信情況將向社會公布。目前,已有107件旅游經營服務不良信息被發布,其中涉及旅游企業的76件,涉及旅游從業人員的31件。
[編輯: 宗瑞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