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記者 肖玲玲
7月31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該局近日出臺文件,公布了青島市新版補充醫療保險特殊藥品和特殊醫用耗材及精準診療項目目錄,14種新增特藥納入補充醫療保險保障范圍。根據文件,新版補充醫療保險目錄自今年8月1日起執行。
2017年1月1日起,青島在全國率先實施了全民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將部分重特大疾病患者使用臨床必需、療效顯著、價格昂貴、不可替代的41種特殊藥品和醫用耗材納入保障范圍,涵蓋了治療惡性腫瘤靶向藥物、罕見病特效藥物等,有效減輕了重特大疾病患者的醫療費負擔。2017年9月1日起,根據國家、山東省有關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調整要求,27個特藥特材品種轉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予以保障。按照山東省人社廳《關于將瑞戈非尼等14 種藥品納入大病保險支付范圍的通知》要求,自今年8月1日起,青島市在原特藥特材保障范圍基礎上新增14種,新版補充醫療保險目錄管理品種共計28種。其中,本次新增14種特藥品種主要包括惡性腫瘤治療藥物、血液病藥物及丙肝治療藥物等。
本市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包含兩方面待遇:一是特藥特材保障待遇,即符合條件的參保人使用特藥特材發生的費用,最高報銷比例為80%,其中,本次新增14種特藥品種報銷比例為60%,不設起付線及封頂線,待遇標準高于山東省大病保險支付標準;二是醫保統籌范圍外大額醫療費,即參保人一個年度內醫保范圍外負擔超過5萬元以上的部分納入大額保障,報銷比例為70%,年最高報銷額度為20萬元。另外,為加強基金安全管理,防控基金運行風險,新文件還對補充醫療保險部分特藥特材申請條件做出進一步管理規定。
參保人申請補充醫療保險特藥特材保障待遇資格,須攜帶病歷以及相關檢驗檢查報告單等材料,到定點醫院相關特藥特材責任醫師處就診,由責任醫師對患者是否適用特藥特材進行評估,開具《青島市特藥特材專家評估表》和處方,然后將上述材料交由定點醫院醫保辦進行聯網上傳,社保經辦機構進行聯網審批。審批通過后,參保人即可攜帶病歷和處方到特供藥店購藥結算(病歷和處方須由定點醫院醫保辦蓋章確認)。參保人獲得相應品種的特藥特材資格后,每次由責任醫師開具處方后,要到定點醫院醫保辦蓋章確認并聯網上傳,然后到特供藥店購藥報銷。在這里,市社保局特別提醒:《青島市特藥特材專家評估表》和處方須由相應特藥特材品種的責任醫師開具,責任醫師本人簽名簽章;處方和病歷須由定點醫院醫保辦蓋章確認;參保人辦理特藥特材申請和結算時均須攜帶參保人的社會保障卡。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