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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濟南市城鄉水務局和濟南市規劃局網站均掛出《濟南市名泉保護總體規劃》初稿進行社會公示與征求意見,這將是濟南市首個名泉保護總體規劃。
2035年目標
地下水位28.15米以上累計200天以上 該規劃將指導名泉保護工作,是編制各泉群保護詳細規劃、開展規劃范圍內泉水生態和人文景觀的保護,管控各項建設活動的主要依據。規劃分為總體保護和重點泉域控制兩個層次,總體保護規劃范圍為洪范池泉域、趵突泉泉域、白泉泉域、百脈泉泉域及長清-孝里水文地質單元,總面積約3542.8 平方公里。重點泉域控制規劃范圍為趵突泉泉域和白泉泉域,總面積約2392.4平方公里。
該規劃為長遠規劃,不設期限。為與城市發展銜接,設立近期目標年為2020年,遠期目標年為2035年。規劃提出近期目標是修復、提升直接補給區和重點滲漏帶入滲補給能力,保持補給區雨水入滲總量不減少;保持正常降雨條件下市區四大泉群持續噴涌;推進十大泉群的詳細規劃,完善七十二名泉及“泉?城文化景觀”要素的風貌保護與提升。遠期目標是保持正常降雨條件下全年地下水位達28.15米(黃色預警線)累計200天以上;形成系統化的泉水生態保護體系,推進申報世界遺產,泉水特色風貌和泉水文化得到全面提升。
對泉水的保護從保護泉水生態循環全過程和彰顯泉水文化軟實力兩個方面入手,著力“保水源、保路徑、保風貌、保文化”。“保水源、保路徑”上,構建“兩區三級”的總體保護體系,兩區為補給區和匯集出露區,對補給區包含的重點滲漏帶、直接補給區和間接補給區及匯集出露區包含的集中出露區、重點富水區和一般富水區,實施分級保護與管控。依據《濟南市名泉保護總體規劃地質專項成果》,上述泉域及水文地質單元內,補給區面積2845.1平方公里,匯集出露區面積637.7平方公里。
“保風貌、保文化”則針對十大泉群、七十二名泉等泉水出露點,以及與泉水文化相關的泉水園林、泉水街巷和民居等提出的保護與管控措施。
同時,規劃以泉水保護與城市建設共融為目標,按照《濟南市名泉保護條例》要求,針對與城市發展密切相關的趵突泉泉域和白泉泉域,結合山體、河流水系、直接補給區和重點滲漏帶保泉生態控制線的劃定,明確各類保護范圍,明確禁止建設區和限制建設區的功能區劃,提出管控措施。
補給區控制建設用地總規模 補給區以保泉優先、兼顧發展,保護生態基底,控制建設用地總規模為保護原則,劃分為重點滲漏帶、直接補給區和間接補給區三級。現已劃定的重點滲漏帶面積為114.2 平方公里;直接補給區面積為1176.9平方公里;間接補給區面積為1554.0平方公里。
直接補給區重點控制城市建設用地與鎮村建設用地規模及地上地下疊加建筑密度,逐步恢復和提升入滲功能。保護植被,封山育林、育草,植樹造林,涵養水源,保持自然地形地貌,合理攔蓄促滲。但禁止建設污染水質的工業生產項目,禁止傾倒、堆放、填埋城市生活垃圾、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建設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集中貯存、處置的設施、場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場,禁止其他影響地表水滲漏和污染水質的行為。
間接補給區則保育與修復自然生態,保護自然地形與地質構造;防治入滲補給水質污染,各類污水及固體廢棄物需經過嚴格無害化處理,達標后可排放。原則上應遵循直接補給區的保護措施。
重點滲漏帶遵循直接補給區管控措施。嚴格控制經營性用地;嚴格控制并逐步減少鎮村建設用地總規模。禁止新建、擴建、改建影響地表水滲漏的建設項目。對占壓重點滲漏帶的建(構)筑物進行清理恢復和遷建。同時,禁止在河流底部、邊坡做防滲處理,禁止開山、采石、挖砂、取土。
匯集出露區
涉名泉保護設施內容納入竣工驗收范圍 匯集出露區的總體原則是管控地下空間、保護徑流通道,控制地下水開采、保證泉水噴涌。 匯集出露區又劃分為集中出露區、重點富水區和一般富水區三級。集中出露區面積為73.9平方公里;重點富水區面積為247.0 平方公里;一般富水區面積為316.8 平方公里。在保護措施上,對經批準的建設項目,在審查時,要求有《泉水區域環境影響評價》,對施工過程有了泉水保護的要求,同時竣工驗收時,也有要驗收涉及名泉保護設施的內容。
濟南市名泉保護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泉水區域環境影響評價》提出名泉保護書面審查意見,城鄉規劃、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將名泉保護書面審查意見作為規劃審批和環境影響評價的依據。具備條件的基坑開挖降水應當回灌或者利用。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加強對名泉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的監督管理,應將建設項目中涉及名泉保護設施的內容納入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范圍。
在地下水開采上,分級控制,科學跟蹤研究,建立水動態監測系統。集中出露區嚴格控制巖溶地下水開采,禁止新開鑿巖溶水井,對已有巖溶水井進行普查,除政府批準的應急水源地外逐步關停。加強巖溶地下水動態監測,合理布置巖溶地下水水質、水位監測網。
重點富水區控制巖溶地下水開采,原則上禁止新開鑿巖溶水井,對公共供水管網未覆蓋或不具備供水條件的、不破壞水文地質的、不影響地下水采補平衡的取水項目,直飲水工程和水源地工程,確需取用地下水時,應征求泉水保護主管部門意見,并納入巖溶地下水動態監測網。
一般富水區對地下水取水實行總量控制,統籌泉水流量與巖溶地下水開采量的關系,開采量應符合井點總體布局和取水層位的要求,納入巖溶地下水動態監測網。
建設工程應嚴格遵照《泉水區域環境影響評價》提出的工程建設基礎的最大埋置深度要求,作為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方案審查的依據。
在軌道交通等重大地下設施建設前,應進行充分論證,并報名泉保護主管部門審查和備案。
72名泉出露點周圍50米內
禁建地基深度超2米的建(構)筑物 重點打造中心城四大泉群風貌帶,結合泉?城文化景觀申遺與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豐富泉水利用模式、延續地域特色的泉水生活傳統、保障濟南古城延續發展與泉水文化的孕育,貫通四大泉群水系、串聯風貌旅游軸線,打造中央泉水區等濟南特色泉水風貌區域。
結合新東站片區、章丘老城區發展建設,充分挖掘白泉泉群及百脈泉泉群的歷史人文特征,彰顯地域特色風貌。
結合城郊生態保護與提升,著力彰顯洪范池泉群、袈裟泉泉群、涌泉泉群、玉河泉群的自然風貌,打造生態景觀為主的泉群風貌區。
泉水出露點的保護上,七十二名泉的保護要嚴格保護現存泉水相關的歷史風物,泉水出露點周圍20 米內,禁止新建、擴建任何與名泉保護無關的建(構)筑物,結合周邊用地情況,應劃定為公園綠地;泉水出露點周圍50 米內,禁止新建、擴建工程地基基礎深度超過2 米的建(構)筑物。
其他泉保護泉水出露點的自然狀態,規避斷流期對泉池、水質的破壞。合理規劃出露點周圍建、構筑物,健全出露點標識系統。重點保護臨近城鎮建設用地,人為破壞可能性較大的泉水出露點。
集中分布的泉水出露點應結合周邊環境特征劃定集中的保護范圍,特色鮮明的泉水出露點應規劃建設為泉水主題公園。位于城市建成區內部的泉水出露點周圍10 米內應保持其自然狀況,結合周邊用地情況,應劃定為公園綠地。
劃定兩大泉群直補區和重點滲漏帶
禁止建設區和限制建設區 按照《濟南市名泉保護條例》要求,規劃劃定趵突泉泉域、白泉泉域的直接補給區和重點滲漏帶內的禁止建設區和限制建設區,并提出管控措施。限制建設區面積約296平方公里,禁止建設區面積約564平方公里。
山體生態控制線與河流水系管理線內為禁止建設區。重點滲漏帶內現狀城鄉建設用地和已供地用地,以及未供地的規劃建設用地中確需建設的公益性設施用地為限制建設區,除限制建設區以外的用地為禁止建設區。
直接補給區內現狀城鄉建設用地和城鎮總體規劃所確定的規劃城市建設用地為限制建設區,除限制建設區以外的用地為禁止建設區。 限制建設區面積約296平方公里,禁止建設區面積約564平方公里。
直接補給區內總體規劃確定的規劃城鎮建設用地嚴控項目準入、明確管控程序、強化驗收環節。 土地“招、拍、掛”或項目選址立項前,應依據《泉水區域環境影響評價》提出泉水保護要求。規劃批準前已出讓或劃撥用地,濟南市名泉保護主管部門應依據《泉水區域環境影響評價》提出書面審查意見,作為規劃審批和環境影響評價的依據。
兩級入滲分區限制居住和商業用地規模
無法滿足停車需要的增設地上停車樓 根據大氣降水入滲系數分區,入滲系數大于等于0.4 的區域為一級入滲分區、入滲系數小于0.4 的區域為二級入滲分區。 建設項目應嚴格落實市名泉保護主管部門提出的泉水保護要求。根據項目所在的入滲分級和項目分類,控制地上地下疊加建筑密度。
具體控制指標為:一級入滲分區中的居住用地不大于50%,商業及公共設施用地不大于60%;二級入滲分區中的居住用地不大于60%,商業及公共設施用地不大于70%。如地下空間無法滿足停車需求,應增設地上停車樓。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與聯審以及竣工驗收中,確保保泉措施與建設項目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
2018年7月26日起,在濟南市城鄉水務局(http://www.jnwater.gov.cn/)、濟南市規劃局網站(http://jnup.jinan.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30天。歡迎廣大市民通過電話、電子郵件、信函及濟南12345熱線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意見受理截止日期為2018年8月25日。意見受理電話:0531-66602383(受理電話工作時間為工作日9:00-17:00)
傳真:0531-66602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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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