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客戶端記者 劉玉凡 通訊員 袁世波
隨著共享經濟的迅猛發展,共享汽車也出現在島城市民的生活當中,在給市民出行帶來便利的的同時,一些不遵守法律的司機也對公共交通安全造成了不小的影響。
7月8號的凌晨,青平大隊交警在青銀高速K6處正常巡邏時發現,一輛共享汽車在應急車道上以時速超過100公里/小時的速度疾馳,巡邏交警發現準備上前制止其違法行為時,該車突然失控連續兩次碰撞側向護欄,又撞向道路中央護欄,隨后車輛才穩住重心,開至應急車道停下了車。現場十分驚險,其共享汽車前臉已經變形,引擎蓋也因反復碰撞向上翻起,所幸因夜間車流量不大,未造成更嚴重的交通事故。肇事車輛停下后民警迅速上前駕駛員控制,發現共享汽車駕駛員身上未攜帶任何有效證件并散發著濃厚的酒味,可能涉嫌酒后駕駛。民警見狀立刻將駕駛員帶至警車對其進行酒精檢測,通過酒精測試儀測試結果為78 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駕駛員孫某因酒后駕車,民警對其進行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以及因非緊急情況下應急車道行駛記6分罰款200元的處罰。另外根據共享汽車租賃協議,因孫某酒后駕車行為屬于違規行為,車輛的維修費用將完全由孫某承擔。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