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客戶端記者 馬正拓 通訊員 李男 劉超
島城進入連續高溫天氣,不少女性出門會隨身攜帶防曬用品。28日,半島客戶端記者從交運集團青島汽車總站獲悉,由于防曬噴霧成分里都含有揮發性有機溶劑,包括乙醇、烷類等,一旦遇到明火極易被引燃,因此被列入了車站安檢黑名單并成為近期安檢防范的重點對象。
當天在青島長途汽車站,安檢處專門用于存放沒收違禁物品的箱子中,已經放滿了各種防曬噴霧,既有國產的也有不少國外知名品牌,不少女性旅客被攔在安檢通道處,將包中的防曬噴霧拿出來進行登記。為了驗證防曬噴霧的易燃性,安檢人員找來了一根塑料棒,隨便挑選了一罐防曬噴霧,然后均勻噴灑在塑料棒上并將打火機靠近,被噴成白色的塑料棒瞬間燃起火苗。
車站安檢人員介紹,防曬噴霧為了保證其能夠噴出以及在皮膚上的延展性,成分里都含有大量揮發性有機溶劑,列入乙醇、烷類,這都是易燃成分,雖然涂抹到皮膚上后燃燒的可能性非常小,但是整罐遇到明火還是能夠成為一枚小型燃燒彈的。如果旅客仔細觀察防曬噴霧罐體的下方,很多都已經標注了明火標識,但凡有這種標識的,包括空氣清新劑、殺蟲劑,甚至一些免洗式的洗手液都不準帶上車。防曬噴霧屬于一次性用金屬罐體密封灌裝,內部采用液壓或氣壓進行壓縮,屬于易燃易爆品種的壓縮罐。氣溫升高的狀況下,如果這種罐裝噴霧放在密封的行李艙中,發生爆炸的可能性比較大。
據了解,防曬霜還是可以帶上車的,同時安檢人員也表示這些防曬噴霧并不是沒收,全部登記后暫存在車站,保管期限是7天,旅客返回青島后,可以來認領或者找親友來代領。
[編輯: 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