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馮海寧
曾因身患乳腺癌而不得不切除單邊乳房的李琍沒有想到,自己兩年前的一張自拍照被添加無關的文字后,成為內衣、美胸儀器、文胸、瘦身產品等商品廣告。近日,李琍通過公眾號發布辟謠聲明稱,文字內容嚴重與事實不符,嚴重誤導消費者,將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5月16日新華網) 由于事先沒有得到這位乳腺癌患者授權,這些微商的行為顯然侵犯了肖像權——這比侵犯一般公民肖像權還要惡劣,因為受害者是位乳腺癌患者,本應該得到社會關愛,卻遭受傷害。微商也好,其他商家也罷,做營銷必須要有兩個底線,一個是道德底線,一個是法律底線。微商拿乳腺癌患者自拍照做營銷,同時喪失了兩條底線,是在其傷疤上撒鹽,缺少起碼的良知。
除侵犯肖像權外,還涉嫌侵犯受害者的名譽權。因為一些微商不僅利用照片,還配上了不實文字,讓消費者誤以為李琍是微商的產品代言人。此外,單邊乳房被切除也是一些乳腺癌患者的個人隱私,微商是否侵犯李琍隱私權,也是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同時,還對消費者形成嚴重誤導,讓消費者以為李琍是因為不用微商的產品才得乳腺癌的,但事實顯然不是這樣。
既然已經掌握相關微商侵權的證據,筆者建議李琍及時采取法律行動,既讓侵權微商付出代價,也給其他微商敲響警鐘。另外,如果相關網絡平臺沒有盡到管理責任,也可以進行投訴乃至起訴,以促進平臺規范微商行為。之前,據說騰訊公司曾出手整治過微商亂象,但到現在微商侵權現象仍很常見。一些法院也曾對某些微商侵權行為做出過判決,但警示效果有限。唯有受害者積極維權,平臺企業切實履行自身責任,監管部門不因“微”而輕視微商,司法機關依法嚴判,才能有效規范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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