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眾網濟南4月23日訊 今天,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了2017年十大知識產權案件。其中“茅臺”“五糧液”假冒注冊商標案、“幸福媽媽網店”侵害著作權糾紛案等入選。
在“茅臺”“五糧液”假冒注冊商標罪案中,孫某某系酒水代理商,其為獲取不正當利益,用散裝白酒灌裝的方式生產“五糧液”酒和“茅臺”酒,并銷售謀利。經鑒定,被查獲的假冒“五糧液”酒365瓶、假冒“茅臺”酒66瓶,案值共計331953元。法院經審理認為,孫某某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孫某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四個月,并處罰金17萬元。
而在“幸福媽媽淘寶網店”侵害著作權糾紛案中,金卡通公司系《BABY@BEAR熊寶寶加長嬰兒枕頭圖》等美術作品的著作權人,其認為幸福媽媽公司在淘寶網店銷售的熊寶寶嬰兒枕頭等產品上使用了上述作品,侵害了其著作權。法院經審理認為,幸福媽媽公司侵權事實成立,應當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關于賠償數額,幸福媽媽公司淘寶網店顯示被訴侵權產品銷量逾10萬件,幸福媽媽公司雖抗辯稱上述交易不真實,存在刷單行為,但未能提交相反證據;再參考金卡通公司提交的由第三方機構作出價格鑒定意見書測算的單件成本價格,幸福媽媽公司實際獲利應不低于50萬元。法院判決幸福媽媽公司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
除上述案件外,此次公布的知識產權案件還包括“微耕機”發明專利侵權案、“一種搭扣聚氨酯漿料及其制備方法”發明專利侵權案、“ORA”商標侵權案、斯凱霍普公司商標侵權案、德生食品廠濫用商標權糾紛案、“泰山國際馬拉松”不正當競爭案、電視劇《大軍師司馬懿之軍師聯盟》訴前禁令案、福瑞得公司證據保全民事制裁案。(大眾網-山東24小時記者 賀輝)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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