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9日下午,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上,經過表決,
任命:
鄭陽為青島鐵路運輸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副庭長;
宋新勝為青島鐵路運輸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免去:
侯建軍的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宋克寧的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劉勇的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鄭陽的青島鐵路運輸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宋新勝的青島鐵路運輸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副庭長職務;
閆培強的青島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員職務。
免去:
李建軍的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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