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標題:車頂放玩偶屬于交通違法 可處500元以下罰款
26日,濟南一輛車頂部放著“蜘蛛俠”。記者王汗冰 攝
近日,一條“轎車車頂坐了7只葫蘆娃玩偶,警察發問:這樣安全嗎?”的微博火了。雖然車被拍攝的地點位于蘇州,但在濟南街頭,類似這樣在車頂放置玩偶的私家車也非個例。對此,交警部門明確表示,車頂放置玩偶是違法行為,可處警告或罰款。
■日益流行
半小時遇仨車頂“蜘蛛俠” 26日9:40,經十路八一立交橋西側,一輛紅色轎車由西向東疾馳而過,車頂放著2個玩偶,是一個卡通小人在捶打一個趴著的蜘蛛俠;約10分鐘后,在經四緯二,一輛車身貼滿卡通貼紙的白色轎車,頂篷也立著一個蜘蛛俠;又是10分鐘不到,記者在小緯五路發現一輛白色轎車,車頂也立著一個蜘蛛俠玩偶……
打開淘寶,搜索“車頂玩偶”,蜘蛛俠、蝙蝠俠、蠟筆小新、葫蘆娃、大眼萌……種種卡通形象一應俱全。記者注意到,這些車頂玩偶的高度在20厘米到45厘米之間,售價則在十幾元到幾十元不等。從銷量來看,排在前幾名的早已破萬,部分店主甚至聲稱供貨不足,拍下商品后要4到5天才能發貨。
■隱患多多
玩偶脫落易發交通事故 這種車頂玩偶如何使用?牢固程度如何?記者了解到,這些玩偶多為毛絨布藝做工,自身重量不足200克。玩偶底部有塑料卡扣,撕開卡扣上的雙面膠后,通過按壓的方法固定到車身上。有店家廣告稱,這種玩偶能經受140公里的時速,不過有買家反饋顯示,有的玩偶在時速不到80公里的情況下便“不翼而飛”。
對此,交警部門稱,如果車頂玩偶安裝不牢固,高速行駛的情況下很可能導致掛飾物脫落,對周邊的車輛和行人造成傷害。“車頂放置玩偶屬于妨礙安全駕駛的違法行為。尤其是春天風大,更容易導致玩偶脫落,影響其他車輛行車安全。”一線交警透露,玩偶如果脫落后砸到后車擋風玻璃上,駕駛員很容易急剎車、急轉彎,在車流量大或高速行駛的情況下,容易引發交通事故。為此,濟南交警也曾處罰過類似交通違法行為。
另外,這些車外的掛飾物往往造型夸張,色彩鮮艷,可能會引起其他駕駛員的關注,從而分散駕駛人注意力,一旦控制不好與前車的距離,容易發生追尾或者剮擦事故。
■此舉違法
可處500元以下罰款 車頂放置玩偶除了妨礙安全駕駛,去年12月4日,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曾在官微發布消息稱,此類行為也是對車身外觀的輕微改變,屬于違法行為。
記者查詢發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第1項、公安部124號令《機動車登記規定》第57條規定,以及《山東省實施辦法》等,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并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此外,據媒體報道,近日在成都,交警針對車頂玩偶進行了專項整治,并規定從3月26日起,對于該行為,將一律以“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依法予以記2分及罰款200元的處罰。
●提個醒
除了車頂玩偶這些也別隨便放 恐怖車貼 恐怖車貼盡管打著“專治遠光燈”的廣告進行銷售,但交警親自試驗后發現并非如此。恐怖車貼不僅面積大,能覆蓋整個后車窗,而且這些宣稱是透視設計的車貼,會對視線有較大遮擋,存在交通安全隱患。根據相關規定,機動車粘貼標識影響安全駕駛的處以100元罰款,恐怖車貼就屬于這種情況。而如果恐怖車貼導致后車司機受到驚嚇,因此發生事故,前車司機要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廣告
轎車后擋風玻璃上貼廣告屬于違法,逮著就罰100元。事實上,車身的廣告也不是想噴涂就能隨便噴涂的,首先要去工商局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后需要到市車管所進行車身顏色變更登記,并更改行駛證上的照片。
懸掛物 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后窗范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可被處50元罰款。車內放置的各類布偶飾物屬于這種情況。 (劉丹整理)
記者 黃冠林
轉自大眾網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