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北方網(wǎng)訊:對經(jīng)常接濟和幫助自己的人,非但沒有半點感恩之心,還到人家家里行竊。近日,天津市寶坻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批準逮捕了犯罪嫌疑人佟某。
佟某今年30來歲。1999年,年僅18歲的佟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在監(jiān)獄服刑12年被釋放。此后他又因為盜竊受過刑事和行政處罰。2015年前后,佟某因為一個偶然的機會認識了被害人王某。了解到佟某的經(jīng)歷后,王某非常同情佟某,把自己老家的房子給佟某免費居住,還經(jīng)常接濟佟某財物。王某家人認為佟某前科累累、劣跡難改,非常反對王某和佟某來往,但是王某不聽勸告,對佟某疏于防范,不但邀請佟某到自家做客,連銀行卡密碼都不避諱佟某。王某的善待沒有獲得佟某的感恩,佟某在不務(wù)正業(yè)、債臺高筑的情況下,首先將手伸向了王某。其趁王某不備,竊取了王某家的房門鑰匙,在王某家中竊得三張銀行卡和100元錢,并從王某的一張銀行卡中盜支了4000元錢,后乘車逃往外地。王某發(fā)現(xiàn)后報警,偵查機關(guān)很快將佟某抓獲歸案。(“津云”新聞編輯侯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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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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