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只有起點沒有終點,創建永遠在路上。”省委副書記、濟南市委書記王文濤在“全國文明城市”榮譽牌掛牌儀式上曾這樣說。2月28日,“全國文明城市巡禮—— —新時代文明之路”論壇在濟南舉辦。圍繞如何使文明創建的成果長期保持下去、持續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現場嘉賓和專家紛紛建言獻策。同時,論壇現場還啟動了濟南市精神文明建設智庫,為“后創城時代”的建設儲備強大的專家智囊團。
齊魯晚報記者劉雅菲
啟動精神文明建設智庫為“后創城時代”出謀劃策 “創城不易、守城更難。”濟南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楊峰在致辭中表示。的確,經過了二十年的努力,濟南終于成功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城市變美了,馬路上有序了,城市氣質也發生了改變。市民現在最期待的是鞏固創城的成果,讓文明城市的創建更深一層,讓濟南再向上一步。論壇上,原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兼濟南市委黨校黨委書記、常務副校長朱文興提到,現在坐著公交車,向外看就像是欣賞流動的風景線,但是同時,還有一些問題存在,需要以問題為導向,發動各部門、各區縣以“繡花”功夫去解決。
市民的這些期盼,相關部門已經了解,對于“守城”之路,濟南也已有規劃。據楊峰介紹,未來一個時期的濟南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就是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牢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堅持“為民、靠民、不擾民”的創建理念,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主線,找準戰略定位,堅持問題導向,深入探索文明創建融入“四個中心”建設的有效路徑,推動文明城市創建“網格化、精細化、智慧化、法制化”,推動文明城市創建從“應試創建”向“能力創建”轉變,從“戰時指揮”向“常態長效”轉變,從“宏觀指導”向“精準施策”轉變,從“黨政主導”向“全民共建”轉變,從“以管促建”向“德法兼治”轉變,從“城區創建”向“全域創建”轉變。
同時,楊峰表示,濟南還將堅持每年為群眾辦百件實事,始終保持創建工作的生機活力,著力提升泉城市民文明素質和群眾生活質量,著力提升濟南城市文明程度和城市文化品位,努力建設更有品質、更有魅力、更有活力、更有競爭力的現代泉城。
論壇上,濟南市精神文明建設智庫也同時啟動。該智庫將匯集各專家學者,為“后創城時代”的建設儲備強大的專家智囊團。
從創城變守城三年300件實事將落地 如今,濟南已獲得全國文明城市這份“城市榮譽”,城市氣質、面貌、功能也較之前有了質的飛躍。但把目光投向未來,正如專家所說,“創城成功只是個開始,后續還有更多工作需要做。”在“后創城時代”,如何使文明創建的成果長期保持下去、持續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是不少城市都面臨的一大問題。
黨的十九大代表、齊魯晚報記者張剛在發言中表示,創城進入鞏固階段,更需要像熬中藥一樣“小火慢燉”。濟南社科院黨組書記、院長馬軍遠也認為,創城是一個系統性的、長期的工程,需要全社會參與,需要建立長效機制。
后創城時代,濟南要做什么,怎樣去做,實現什么樣的目標?這些都需要有科學的規劃來引導。在論壇上,濟南市啟動市級重大課題“新時代文明城市創建工作長效機制研究”。同時,圍繞《文明城市建設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草案),探討如何堅持為民、靠民、不擾民創建理念,鞏固拓展全民參與渠道,凝聚全社會共創共建共享的強大合力。
記者了解到,濟南參照外地做法,研究制定了《濟南市文明城市建設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這個計劃將涵蓋濟南市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各個方面,明確表述為“十大提升行動”。這“十大提升行動”又涵蓋了每年“創城百件實事”。這樣就把濟南市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做了項目化安排;三年300件實事做到了,將帶動濟南市精神文明建設各個方面再上一個大的臺階。
“文明立法”征求民意有望今年年底前出臺 文明行為促進是一項長期性、常態化工作,制度建設必不可少。2017年,濟南先后召開了《濟南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立法調研座談會、征求有關部門的意見建議,并在全市開展了“文明行為大討論”、為文明行為立法征集民意民智。
“去年我們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起草了《濟南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市人大常委會已列入今年立法計劃,有望年底之前出臺。”濟南市文明辦主任周鴻雁表示,這一《條例》將成為濟南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首部綜合性地方法規,將為濟南市精神文明建設發揮重要作用。根據外地立法經驗,在公共場所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向車外丟煙蒂、拋果殼等行為都將納入“文明立法”范圍,今后再有這些行為都可能違法,或將受到處罰。
此外,對于濟南市出臺的其他地方法律法規條例等,也要進行系統的梳理,使之充分發揮作用,逐步將濟南市的文明城市建設和管理工作納入制度化、法治化軌道。
這些城市已“文明立法” 深圳是我國最早實行“文明立法”的城市,早在2012年12月25日,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就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市民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青島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2017年1月1日起施行,青島成為繼深圳、武漢、杭州之后,國內第四個就文明行為立法的城市,也是省內首個,其中第七條明確提出“不隨地便溺、吐痰,不亂扔雜物,不隨意焚燒拋撒喪葬祭奠物品,不亂涂亂畫亂貼,不損壞公共設施、花草樹木”。之后,又有多個城市相繼出臺相關的條例,如2017年3月1日起,《烏魯木齊市公共文明行為條例》正式實施,2017年7月7日《寧波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正式實施。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