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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一批公租房租金標準公布啦 近日,青島市物價局、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島市財政局聯合發布市北區當代廣場等6個項目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
據悉,當代廣場項目有公租房34套,人和路改造項目有28套,華融藍海洋·望海項目有48套,中海藍庭項目有392套,中海寰宇天下(B地塊)項目有1350套,海爾世紀公館項目有2700套。
根據青島市價格認證中心的認定結論,經審核研究,確定當代廣場、人和路改造、華融藍海洋·望海、中海藍庭、中海寰宇天下(B地塊)、海爾世紀公館6個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同地段同類住宅市場租金標準分別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31元、28元、28。70元、25元、26元、28元。
承租家庭差別化租金標準 考慮低收入戶籍家庭的支付能力,按照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門出臺的有關規定,確定項目戶籍承租家庭的差別化租金標準分別為:第一檔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75元,第二檔為市場租金標準的30%,第三檔為市場租金標準的50%,第四檔為市場租金標準的70%。
公租房申請對象 家庭或年滿35周歲單身人士
公租房申請條件 1、具有市區常住戶口,其中至少一人達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過1864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13平方米;
4、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6倍。
公租房申請流程 2、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組織進行資料審查;
3、審核合格后保區住房保障機構;
4、區住房保障機構應當自收到初審資料之日起10日內,對申請人房屋狀況進行審核;
5、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家庭,由區住房保障機構將初審資料轉至區民政部門。經申請收入核定的家庭授權,區民政部門進行審核;
6、區民政部門根據相關部門的核對、評估情況,對申請人的收入、財產等狀況進行審核,并將審核意見和資料轉至區住房保障機構;
7、區住房保障機構應當對經審核符合條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為15日。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證不成立的,報市住房保障機構;
8、市住房保障機構應當自收到復審資料之日起10日內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予以備案,并書面通知區住房保障機構予以登記,由區住房保障機構發給申請人準予登記通知書。對不符合條件的,由區住房保障機構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早報記者 孫啟孟)
轉自:大眾網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