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9日,記者從青島交警部門了解到,2018年1月份,青島地區共有198名駕駛人駕照滿分被降級。
交警部門工作人員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39號《公安部關于修改的決定》第七十八條規定: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并通知機動車駕駛人在三十日內辦理降級換證業務: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構成犯罪的;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連續三個記分周期不參加審驗的。
機動車駕駛人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降級換證業務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公告注銷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作廢。共有198個A、B類駕駛證已記滿12分,將被注銷最高準駕車型 。這些駕駛人將需要參加滿分學習。
據介紹,駕駛證降級制度只針對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并且是逐級降級,最低降到C1。小型汽車、摩托車等車型不存在降級的問題。需要提醒的是,符合降級條件的,每次只注銷準駕車型中級別最高的一個車型,如駕駛人持有A1、A2駕駛證,第一次只注銷A1。
駕駛證降級后,如何申請增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23號《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四條規定:已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申請增加中型客車、牽引車、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申請增加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或者三輪汽車準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申請增加牽引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駕駛大型客車準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申請增加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資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駕駛牽引車準駕車型資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五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的;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被吊銷或者撤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十年的。
如若需要辦理增駕申請,那么只需在符合以上條件后,到具備培訓資質的駕校報名即可。
城市信報記者 張林盛 通訊員曲海青 欒心龍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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