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網1月26日消息 記者從青島市新聞發布會獲悉,《青島市推進城市管理領域失信聯合懲戒工作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已經青島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并于2018年1月10日印發執行。在城市管理領域引入信用監管制度在全國屬前列。《實施意見》出臺實施將有效提升城市管理執法效率,在全社會營造“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誠信氛圍。
《實施意見》適用于青島市范圍內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城管執法等城市管理領域的信用監管活動。
私搭亂建將受懲戒
根據《實施意見》,城市管理領域失信行為劃分為2個等級,包括一般和嚴重。其中,一般失信行為分11類,28項,主要包括:對未履行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的,違法占路經營、跨門經營或露天燒烤經營,私搭亂建、亂貼亂涂、毀綠種地,私設地樁地鎖,違法設置戶外廣告,侵占物業公用部位,欠繳垃圾處理費、污水處理費,不按規定處理生活垃圾,運輸撒漏,違法挖路占路等11類違法違規行為;嚴重失信行為分10類,14項,主要包括:暴力阻礙查處違法建(構)筑物、侮辱毆打環境衛生工人、非法傾倒廢棄物、破壞古樹名木等10大項嚴重違反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秩序的行為。
26個部門和單位實行聯合懲戒措施
《實施意見》涉及26個聯合懲戒部門和單位,借助網上執法平臺和金宏辦公系統,制定相應的運行機制和流程,開展多部門的聯動,實現對城市管理領域各類失信行為的常態化的監管。
聯合懲戒部門和單位包括:市城市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城鄉建設委、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市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委、市環保局、市安全監管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青島銀監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等部門和單位具體實施,市信用辦對聯合懲戒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嚴重失信或入征信系統
對于失信社會法人和自然人,相關部門將按照一般失信行為和嚴重失信行為予以進一步警示處理,最高可以停止執行投資等領域優惠政策,取消懲戒對象的政策性資金支持,限制參與招投標、變更登記相關資質認證年審,并進一步納入納稅和金融誠信管理。
《實施意見》中對嚴重失信行為將對失信社會法人和自然人實行強制懲戒措施。各行政管理部門應將其列為重點監控和監督檢查對象;產生新的違法違規行為時,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處罰;供納稅信用管理時作為審慎性參考;供金融機構信貸審批時作為審慎性參考等措施。
記者 梁湘
[編輯: 王春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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