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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悅寶園內的設施已基本清空
杜女士與悅寶園的部分合同內容
市民杜女士最近很郁悶,她的孩子在悅寶園早教中心上課到一半,早教中心卻要搬家了,她還是從別的家長口中聽說的。杜女士想要退款卻被告知要收手續費,原本報名時平均每節課120元 ,現在退費沒上完的課每節課卻要扣掉280元,有的家長課程上了沒一半,一萬八千多元的學費卻只退兩千七百元。悅寶園相關負責人則稱,家長們退款時要扣錢是按合同執行的。律師則認為,早教中心變更服務地點屬于違約行為,扣款也不應執行合同上不存在的280元每節課的標準。
早教中心要搬家沒告知 杜女士告訴記者,她的孩子在市南區的悅寶園早教中心上課已經快3年了,一直在香港中路48號國際新聞中心6樓的教學點上課。上個月月底時,杜女士突然從其他家長那里聽說悅寶園要搬家了,但是杜女士之前并不知道此事。
工作人員告訴杜女士,從2018年1月的第三周開始,市南區教學點的課程將平移到市北區徐州北路170號的宇恒大廈2樓授課,這離杜女士家遠了不少。“我孩子是在周四晚上課,去市北教學點太遠了,又容易堵車,實在去不了。”杜女士說 ,這么短的時間才知道要搬家讓她很不滿意,但現在只能退款。
杜女士告訴記者,當初她與悅寶園簽訂的合同中,特地附加了一條條款。“市南教學點有兩層,我當時報名的時候其中有一層在裝修,我擔心他們如果把我的孩子挪到剛裝修完的地方上課怎么辦?所以我要求他們在合同里又加上了一條,如果因為悅寶園的原因導致上課地點的更換,我有權利退課。當時他們也同意了,合同上有相關內容。”
以此為依據,杜女士要求悅寶園為她辦理退款。“一開始悅寶園也同意了,但是后來又和我說,還要收取3%的手續費,我說那就扣吧。沒想到1月10日,我在孩子最后一天去上課之前聯系悅寶園,和他們說在我們去上課那天把錢退給我就行,悅寶園又告訴我,沒上完的課要按照每節課280元的標準扣款。這也太不合理了。”杜女士說,她是在孩子兩歲的時候給孩子按最大的課包在悅寶園早教中心報的課程。18000元包含150個課時,平均每節課120元。
和杜女士有同樣情況的不止她一人,還有多名家長聯系到記者,反映也遇到了同樣的問題。市民石女士花18360元購買了150個課時,還有80節課沒上,現在想要退款,悅寶園卻只肯退2725元,課上了不到一半,錢卻快扣沒了,這讓石女士哭笑不得。“當時消費的時候沒和我們說怎么退錢,合同里也沒寫每節課按照多少錢扣,現在客服給我找了一個表,就說是按照當時的指導價280元退錢了。”
1月10日晚,杜女士在家長群里把自己的遭遇告訴了其他家長,隨即,悅寶園工作人員將杜女士踢出了群。有家長將群里另一位女士在家長群中的發言發給記者。“按照你們這種邏輯,我剩96節課還要倒找給你們錢……”
報名兩年多只安排9節課 悅寶園的另一位家長方女士也遭遇了不同的經歷,方女士的孩子報名兩年多一共只上了9節課,悅寶園一直和方女士說沒有合適的老師,原本方女士希望授課的英國、美國外教也全都離職了。
方女士是在2015年10月左右報名的,她為孩子報名了150節一對一的英語課程和50節一對多的課,一共花了25000元。“孩子當時只有12個月,年齡太小了,所以我主要是想讓孩子去上一對一,要求由正宗的美國或英國外教為孩子講講繪本、玩一玩,給孩子培養一下口語語感,當時選擇悅寶園也正是因為看重這一點。”方女士告訴記者,悅寶園答應了方女士的要求,但是報名兩年多以來只給孩子安排了9節一對一授課,而且外教流失嚴重。方女士說 ,現在悅寶園的英語外教變成了來自俄羅斯、南非等地的老師,更找不到能符合悅寶園簽約時承諾的外教了。
就這樣,現在方女士的孩子已經3歲3個月,只上了9節早教課,方女士認為悅寶園的拖延已經耽誤了孩子兩年學習英語的時間,不再需要一對一授課了。
悅寶園:是按合同扣錢 日前,記者來到了市南區悅寶園早教中心,店內的設施基本已經清空,只剩下了少量雜物。記者1月16日下午聯系到了悅寶園市場部的負責人崔先生,他表示給家長退款是按照合同執行的。
崔先生說,悅寶園已經提前統一通知了家長,不存在沒有提前通知的情況。“搬家是一個過程,上周我們已經把通知發出去了,通過在店內張貼通知,我們的工作人員也每一個都通過電話或者微信通知到了,我們都是有記錄的。我不知道家長們說的沒有提前通知是要提前多長時間,我們并不是今天通知明天就搬家的那種情況,我個人感覺不存在沒有提前通知的情況。”
杜女士的合同單獨附加了關于裝修時為杜女士退款的條款,崔先生說他沒有看到合同,不清楚條款的具體約定。而關于方女士兩年只上了9節課的事情,崔先生則稱無法確認方女士說的是否與現實相符。“如果是白紙黑字我們都認,但是客戶說當時簽合同我們承諾過她上一對一的課,還有要求英國、美國外教的事,我是不確認客戶說的是否屬實,如果有這位女士的具體信息,我也可以再查一下。”
律師:早教中心存在違約行為 根據家長們提供給記者的合同內容,合同中確實寫有“本合同到期日前解約,必須經乙方書面同意,贈課全部扣除,且在解約時需扣除3%的管理費和9‰的刷卡費”的相關內容 ,但是合同中并沒有規定,已經學習的課程按照每節課多少元的標準扣除相關費用。
記者咨詢了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的單正國律師,單律師表示,早教中心提出按照每節課280元的標準扣費是不合理的。“早教中心不該以一份合同外的價目表扣款,搬家屬于變更服務地點,不管搬家的時間長短如何,都屬于違約行為,是早教中心違約造成了這種情況,在此前提下,就應當以合同上填寫的金額和課時進行計算,工作人員拿出的價目表沒有家長的簽字確認,是不被家長認可的。”
同時,記者也將了解到的問題,反映給了教育主管部門以及工商部門,對于此事本報將繼續關注。
文/圖 城市信報記者王川 實習生 項皓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