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網1月5日消息 前段時間,網上“教科書式耍賴”事件一度引起網友的熱議,近日,市民劉先生向半島網反映,他在即墨市也遭遇了這種“教科書式”的拖欠購房定金行為。早在2014年劉先生通過即墨藍鰲路瑪雅房屋中介購房,前后兩次看房均沒有成交,第三次的5萬元“購房意向金”僅退回1.7萬元,剩余3.3萬元三年來十余次上門討要均遭到對方“上門喝茶”“來店里面談”等理由推辭……最終三年多過去,劉先生想要起訴對方,但被告知已經超過起訴期,他才恍然,前期中介的所有借口都是在拖延。
為孩子上學在即墨購房 先后兩次均未達成
“買房的時候給我下套,后來又各種借口拖延,現在三年過去了,再次上門對方就是一口回絕。”劉先生介紹,2014時他由濟南調職青島即墨,考慮到孩子上學的問題,他和妻子商量后決定在即墨二小附近買套房子。“第一次就是去的瑪雅房屋,因為我家里還有地,所以我明確說了我不可能落戶在這里,當時中介跟我說沒問題,不落戶孩子也能上學。”劉先生說,之后他看了兩套房子,都挺合適的也交了1萬元的定金,但兩套房子因為各種原因最終沒有成交,1萬元的定金每次也都順利退回。
2014年8月中旬,瑪雅房屋的工作人員致電劉先生,稱有一套合適的房子急售,當天劉先生就看了房子認為確實合適。“當時我就說回去和妻子商量一下,我是16號上午看的房,看了不到一個小時,中午吃飯的時候中介就給我打電話,說看好了最好馬上就交個定金。”劉先生說,因為前兩次的順利,這次他就按照中介的要求趕緊到附近的銀行取了5萬元交給中介,并簽了合同。“當時沒有仔細看,后來才發現這一次交的不是定金,而是購房協議書。”劉先生回憶說,中介催的急,當時他到了中介后就把錢給他們了。“也是因為前兩次退錢比較順利,也相信他們了。”
3.3萬元購房意向金不退 中介老板稱讓其“花錢買個教訓”
據劉先生介紹,交完購房意向金后半個月左右時間,他到房產銷售處交首付。“當時我先去了,中介的工作人員后來去。”劉先生說,到了寶龍房產銷售處,工作人員告知他,這套房子不落戶孩子根本沒法上即墨二小。“當時銷售人員就問我,為什么不來他們正規銷售處買,這些中介為了賣房什么話都敢說。”劉先生說,后來中介人員到場后,他將不落戶不能上學的情況告知對方,但中介人員這時候仍堅持可以上二小。“當時他們說我給你辦,然后一直讓我交錢。”劉先生說,這時候他已經不再相信中介的話了,最后他和中介人員到即墨二小落實情況,對方明確告知他,不落戶的話確實無法入學。
“這時候我肯定不能交錢買了,買房子本來就是為了孩子上學的,我就跟中介說不買了,讓他們退我5萬塊錢。”劉先生說,但是這時候中介卻告知他,這套房子是抵賬房,已經給別的公司了,錢沒法退回。之后劉先生多次上門討要,之后兩個月時間中介分兩次退給他1.7萬元,但剩余的3.3萬元中介一直沒給。
“期間我跟他們說這是他們的原因,買房之前就明確告知他們是為了孩子上學的,是中介自身的原因導致購房失敗。”劉先生說,后來這家店的老板楊建軍甚至拍著他的肩膀說,讓他花錢買個教訓。
遭對方“套路” 拖過兩年起訴期后一口回絕退錢
眼看著3.3萬元打了水漂,劉先生有些不甘心。“當時即墨這邊的房子并不貴,一套房子的首付也就是十來萬。”劉先生說,之后兩年他多次跟楊建軍和中介聯系,每次對方都和聲和氣的跟他說讓他上門商量商量,要么就是上門喝喝茶慢慢說,但每次上門面談最終都無疾而終,3.3萬元一直沒有要回來。
“我一直希望通過協商解決問題,畢竟也是一個全國連鎖的中介公司,但是這時候沒有辦法了我只能選擇起訴他們。”劉先生說,但他咨詢律師后對方告訴他,因為過了兩年的起訴期,現在無法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這時候劉先生才恍然,中介公司和楊建軍一直在“套路”他,前期各種借口就是為了拖過這個起訴期,現在對方已經沒有耐心,明確拒絕他這個錢不可能退回。
中介老板稱達成了諒解協議 顧客因房價原因反悔
針對劉先生反映的情況,1月5日記者聯系到瑪雅房屋即墨藍鰲路店相關負責人楊建軍,楊建軍介紹,劉先生所說的情況不屬實。“當初之所以房子沒有成交,是因為劉先生對房價有異議,他不想買了然后找各種理由退錢,說孩子不能上學什么的。”楊建軍告訴記者,當初劉先生確實交了5萬元的購房意向金并簽了協議,后來他不想買了之后瑪雅房屋也配合他進行退費,最終雙方多次協商退還了1.7萬元,雙方達成諒解并簽了協議。但對于協議內容楊建軍介紹由于時間太長,具體他已經忘了,只是記得雙方達成了諒解協議并都簽了字。
至于劉先生反映的購房是為了孩子上學,楊建軍稱后來確實這樣說過,當時即墨市的政策確實需要購房落戶、房產等滿兩年等一些條件。“我們也承諾了買了房子之后可以給劉先生的孩子辦理上學的問題,但是后來他還是堅持退錢。”楊建軍說,這樣雙方只能根據協議條款處理。至于劉先生說的“花錢買個教訓”,楊建軍介紹由于時間太長,他確實不記得是否說過類似的話,但這位客戶在后來一些行為也不當。“這件事很簡單就是這位顧客當時買房子因為價格原因又反悔了,現在看到房價這么高,又要想把‘違約金’要回去,不然的話為什么這件事都過了三年多了又開始鬧,如果不滿意的話當初為什么不起訴呢。”
記者調查:購房者稱簽諒解協議屬“子虛烏有”
1月5日。記者再次聯系到劉先生后他并不同意楊建軍的說辭。“他說的后來我們達成了諒解協議,根本就沒有這回事,我也沒有簽署過任何的諒解協議。”劉先生說,在前兩次購房時就多次反復的說明買房是為了孩子上學。“《購房意向書》上也沒有說明這個購房原因,所以說這里邊也有我自己的疏忽。”劉先生說,至于可以幫助上學的問題,當時他和中介的經理打電話給即墨二小,對方明確告知他不滿足條件不能上學。“這些證據我都有電話錄音,如果中介還是堅持不承認的話,我們可以當面對質。”
劉先生說,之前他打過12345即墨市長公開熱線,后來工商部門協調過,但也沒有協調好,之后中介就一直拖拖拉拉的,等到他想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的時候才知道已經過了起訴期。“我之前不知道這個規定,所以現在想起訴也沒有辦法。”
瑪雅房屋即墨區域運營總監趙先生介紹,即墨區域的團隊是今年剛剛入駐,之前的情況他并不是很清楚,相關情況可以和即墨藍鰲路店的老板楊建軍聯系咨詢。
律師:中介或涉及詐騙 購房者仍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維權
山東青凱律師事務所楊律師介紹,根據劉先生反映的情況,如果它能夠提供相應的證據,那么該中介公司已經涉及詐騙行為。“如果劉先生能夠提供當時和房產中介的聊天記錄、通話錄音甚至是紙面協議,能夠證明買房初衷是為了孩子順利上學,那么房產中介的行為就存在詐騙。”楊律師介紹,此外,雖然如今距離事件發生已經超過兩年期限,但是通過一些其他辦法購房者仍可以起訴房產中介。“當然現在起訴的話,程序會比較麻煩,需要的手續也比較繁瑣,但并不是說過了兩年起訴這條路就封死了,還是有辦法的。”楊律師介紹。
1月5日下午,記者再次聯系瑪雅房屋相關負責人楊建軍,希望其能提供當初雙方簽訂的諒解協議,但截止到發稿前,對方一直未給與回復。
針對此事,半島網將繼續關注。
記者 宮昌樂
[編輯: 王君莉][/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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