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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部門現場清理占車位地鎖。
文/圖 半島全媒體記者 王洪智
興隆路78號小區內私設地樁地鎖現象嚴重,盡管城管部門一年內清理了七八次,但是仍有不少車主私占車位。3日,市北城管部門再次來到該小區,開展清理地鎖行動,當天上午共清理50多個占車位“神器”。
據了解,下一步,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可對設置地樁地鎖行為進行罰款。此外,興隆路街道居民可通過網絡平臺向城管部門舉報私設地鎖等行為。
小區內私設地鎖屢禁不止 “小區內停車緊張,雖然也有不少空車位,但是被一些車主裝上了地樁地鎖,其他車主無法停車。”興隆路78號小區一車主向半島記者倒苦水。據了解,該小區內有一條公共道路,小區居民可以在此停車,但是不少車主通過私設地樁地鎖等占車位,這種現象已存在多年,居民對此反映強烈,并向市北城管部門舉報多次。
半島記者在現場看到,在該小區的一條道路上,只要是空著的車位,幾乎都被占了起來。這些占車位的“神器”中,除了常見的地樁地鎖,還有石塊、汽車輪胎、錐形桶和板凳等,而且多數都用鐵鏈固定起來并上鎖。
城管執法人員只有用大錘和撬棍等工具,才能將地鎖清理出來。“在之前的一年中,我們來這個小區清理了七八次,但總是死灰復燃,清理完后車主會繼續私設地樁地鎖。”現場興隆路中隊的城管執法人員說。
私設地鎖最高罰2000元 “《青島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是青島市城市管理領域的基礎性法規,賦予執法部門更多的執法措施,對部分違法行為提高了罰款額度。對于私占車位屢禁不止的現象,下一步我們會進行罰款。”市北城管監察科于永貴說。
據介紹,《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置地樁、地鎖以及放置其他障礙物圈占道路、公共場地或者阻礙通行。在道路上設置地樁、地鎖或者放置其他障礙物圈占道路、阻礙通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聯合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拒不改正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在道路以外的公共場地或者居民住宅區的公共區域設置地樁、地鎖等障礙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拒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小區內私占車位,一直是老百姓反映強烈的一件事,今天上午的地樁地鎖清理行動共清理50多個地樁地鎖,下一步將有計劃地推廣清理工作。”市北城管興隆路中隊中隊長王勇說。
“微助理”方便市民投訴舉報 “新《條例》已經實施,但是很多市民還不了解,對此我們推出了‘智慧微平臺’,專門解讀和宣傳《條例》新內容,現在反響很好。”興隆路中隊中隊長王勇說。長途站分隊的李路順充分發揮自學掌握的新媒體技術,創新搭建了《條例》自動解答“微助理”平臺。
只要關注“青島長途汽車站城管”微信公眾號,就可以使用這個平臺,該平臺梳理整合《條例》相關條款、講義等海量信息,方便一線執法隊員在工作中使用《條例》,同時便于群眾查閱《條例》,市民也可以通過此平臺投訴舉報違法情況。
據介紹,該智慧微平臺觸發關鍵詞達2000余個,分別對應《條例》相應條款。幾乎實現了《條例》內容的全覆蓋,并拓展至《條例》背景意義、自由裁量權、相關培訓課程、美麗青島行動要求等相關信息。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