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何勇海
合肥市公安局日前為45名流浪乞討人員采集指紋、拍照、辦理落戶手續。這些流浪乞討人員是合肥市救助管理站近幾年先后接收的,他們滯留在站時間都在3個月以上,最長的已達9年。他們現在已經成為擁有戶籍的合肥市民,可以享受醫保等各種市民待遇。(12月26日央廣網) 為流浪乞討人員集中辦理落戶手續,合肥此舉自然堪稱“冬日里的一股暖流”,彰顯了城市以人為本的情懷。對弱勢群體的態度,考量著一個地區、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幫助和救助流浪乞討人員,讓他們有飽飯吃、有熱湯喝、有暖衣穿,是相關部門的重要責任,也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也要看到,一些流浪乞討人員僅僅獲得一定的幫助和救助,其實還不夠。比如,合肥那45名流浪乞討人員,伴有不同程度的智力、精神和肢體殘疾,不能說清自己的真實身份,無法與親屬取得聯系,也無法取得合法身份,因而不能辦理保險,享受救助、醫療、生活費用等社會福利,其中一些殘疾人甚至無法辦理殘疾證。不能不說,這些流浪乞討人員并沒有享受到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而且,一些救助站、福利機構也面臨資金緊缺,負擔沉重,這樣的情況下,流浪乞討人員就難以得到應有的呵護。
可見,將事實上等同于“黑戶”的流浪乞討人員納為“新市民”,彰顯了政策善意,值得其他地方效仿。當然,也應努力做好查詢甄別,防止納為“新市民”的流浪乞討人員具有“雙重戶口”,也要防止一些人鉆政策的空子。最理想狀態是,流浪乞討人員享受醫療、最低生活保障等福利,最好不以戶籍為壁壘。如一些網友所建議:要完善社會救助制度,打造一個全面的“兜底網”,讓所有流浪乞討人員的權利,得到實實在在的保障。
半島網辣蛤蜊評論(
http://925eat.com/lagala/)原創作品,轉載請注明來源。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