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馬正拓 報道
半島都市報12月26日訊 半島記者12月26日從交通部網站獲悉,交通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印發關于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開具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公告指出,2018年1月1日以后使用ETC卡或用戶卡交納的通行費,以及ETC卡充值費可以開具通行費電子發票,不再開具紙質票據。通行費電子發票開具流程為:辦理ETC卡或用戶卡,發票服務平臺賬戶注冊,綁定ETC卡或用戶卡,發票開具。未辦理ETC卡或用戶卡的現金客戶,暫按原有方式交納通行費和索取票據。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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