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標題:泰安查獲制售"網紅"發光氫氣球案,一店主被拘15日
11月28日,泰安市公安局部署開展“整治氫氣球,消除安全隱患”專項行動后,岱岳區公安局立即組織治安大隊、各派出所對轄區內的學校、集市、廣場等人員密集場所進行深入摸排,搜集制造、銷售氫氣球的線索。岱岳警方在光彩大市場一玩具店查獲一起制售氫氣球案件,對玩具店主進行治安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11月29日上午,岱岳區公安局治安大隊聯合粥店派出所對光彩大市場內玩具商店進行檢查,行動中共檢查玩具銷售店23家。當民警檢查至某玩具商行時,民警發現該商店門口擺放有待銷售的氫氣球(波波球),店主韓某稱氫氣球內的氣體是自己充裝的。在玩具店東側約20米處有一排簡易板房,歸韓某所有,韓某的板房兩側均有商家經營。韓某的板房門口放置有三個鋼瓶,其中兩個鋼瓶內存儲有氫氣。
經調查證實韓某就是在這間板房內制作氫氣、灌裝氫氣球的,板房內有很多未充裝的氣球包裝袋,板房頂部漂浮有二十個已充裝的氫氣球。板房內堆放有20余袋氫氧化鈉和鐵鋁粉、一鋼瓶氦氣,經調查證實氫氧化鈉和鐵鋁粉混合物是用來加工氫氣的。民警當場將氫氧化鈉、鐵鋁粉混合物、氫氣、氫氣球做證據保全處理,并將經營人韓某傳喚至粥店派出所接受詢問。
經詳細調查,韓某自2011年起在光彩大市場售賣兒童玩具,近期發現氫氣球(波波球)很受歡迎,在利益驅動下,韓某自己購買原料制造、儲存氫氣,灌裝氫氣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第十一條之規定,岱岳區公安局以非法制造、儲存危險物質對韓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岱岳警方提示:發光氫氣球產品存在著化學、窒息和受傷風險,因為氣球容易爆裂,釋放出包括LED燈、小鐵絲在內的小部件,且可能會被小孩吞咽。不論是氫氣球還是氦氣球,遇到明火或高溫都會發生爆炸(氦氣球物理爆炸)。一旦引燃,氣球塑膠熔化滴下的液體,如果粘在人體皮膚上還會造成皮膚燙傷。提醒廣大市民,為了孩子安全,請勿購買發光氫氣球產品。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趙發寧 通訊員 王驗朋)
轉自:大眾網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