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潘立超 通訊員尚靜 報道
半島都市報11月27日訊 前不久,平度法院審結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案件,一90后協警林某某利用工作便利非法獲取90000余條公民個人信息,被平度市公安局抓獲歸案。2017年10月20日,經平度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林某某因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10000元。
2015年10月至2016年11月,被告人林某某利用在平度市某警區干協警的工作便利,使用某派出所民警張某的數字證書登錄專用的信息查詢系統,大量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還非法獲取該派出所轄區內的公民個人信息。并將這些信息統一保存到個人筆記本電腦及U盤中待售。2016年11月份,因害怕被發現,林某某將保存信息的U盤和電腦格式化處理。經青島市公安局和平度市公安局依法對扣押的U盤和電腦進行技術恢復,林某某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數量達90000余條。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林某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應受刑事處罰。被告人林某某歸案后,如實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實,可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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