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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11月15日消息 11月14日7時許,膠州交警大隊執勤民警在轄區S397巡邏時,發現一輛小型普通客車有超員嫌疑,遂令其停車接受檢查。經檢查,該車核載8人,實載6人,并未超員,但是車里的乘客都坐在板凳上。駕駛員為了拉載貨物方便,把車內的座椅拆除了。
當執勤民警讓其出示駕駛證時,駕駛員稱“自己的駕駛證忘記帶了,記得駕駛證號碼,讓民警直接開單子就行”。民警對駕駛人的身份信息進行核實時,司機顯得有些不耐煩不斷的催促民警快點開單子,自己還有事。但是駕駛員和民警對話時眼神飄忽不定,執勤民警覺得此事很蹊蹺,于是將駕駛人孔某帶回大隊進行核實。
等待民警核對信息時,面包車駕駛人手里緊握手機,在旁邊站也不是坐也不是,一直在來回的走動。駕駛員解釋“以前自己是干體力活,體型瘦,現在不做了,身體有所發福了”。根據駕駛人反常的反應民警推斷并不是駕駛人說的那樣。經民警查詢發現駕駛證上的照片與駕駛人本人有些相似,查詢的駕駛人名下并沒有這輛面包車。
眼見事情已經暴露,駕駛員這才道出了實情。原來,他并未考取機動車駕駛證,只是覺得與朋友的長得有些相像,就在一次幫朋友辦理業務的時候偷偷的記下了朋友的駕駛證號。想用這種方法在遇到交警查車時蒙混過關。
孔某覺得自己會開車,又是早上,大冷天的交警不會出來查車,存著僥幸心里就上路了,誰知道被交警逮了個正著。
根據《中華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九十九條規定處以駕駛員孔某罰款1500元,拘留15天的處罰。交警提醒:有駕駛能力不等于有駕駛資格,無證上路不受法律保護,未取得駕證前,千萬不要駕駛機動車。
文/圖 半島網記者 黃超 通訊員 王海濤
[編輯: 黃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