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標題:山東疫苗將實行省級集中采購 全過程可追溯
山東省級集中采購,全程冷鏈,全過程可追溯,城鎮每個街道至少設1個接種門診……今后山東省對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將更加嚴格規范。日前,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確保疫苗質量和接種安全。
根據意見,第一類和第二類疫苗都將實行省級集中采購。第一類疫苗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制訂使用計劃,報省衛計委和省財政廳備案后,通過省政府采購中心進行集中采購。第二類疫苗通過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施陽光掛網、縣級帶量采購。
疫苗生產企業在銷售疫苗時,應當提供由藥品檢驗機構簽發的生物制品每批檢驗合格或者審核批準證明復印件,并加蓋企業印章;銷售進口疫苗的,還應當提供進口藥品通關復印件,并加蓋企業印章。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預防接種單位在購進、接收疫苗時,應當向疫苗生產企業索取上述證明文件,并參照檔案管理的相關規定保存10年備查。疫苗生產企業只能將第二類疫苗銷售給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在配送上,疫苗生產企業、配送企業、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預防接種單位要嚴格落實疫苗儲存、運輸管理規范,切實加強疫苗冷鏈全程管理。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預防接種單位對不能提供溫度監測記錄或者溫度控制不符合要求的疫苗,不得接收或者購進,并及時向轄區食品藥品監管、衛生計生部門報告。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會同衛生計生部門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建立完善疫苗追溯信息系統,實現對疫苗生產、流通和使用全過程的追溯管理。
為完善預防接種服務體系,城鎮每個街道至少應當設置1個預防接種門診,服務半徑不超過5公里;農村地區實行以鄉鎮為單位的集中接種模式,每個鄉鎮至少應當設置1個預防接種門診,服務半徑不超過10公里。村衛生室原則上不承擔預防接種服務,確有必要設置的,可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設置村級接種點,只承擔第一類疫苗接種服務。在新建的居民區、開發區應當統籌考慮增設預防接種單位。(廖雯穎)(完)
轉自:大眾網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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