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標題:物業企業應定期公布收支賬目
昨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長杜本好做客青島新聞網“民生在線”網談直播室,圍繞“不動產登記和物業管理”主題與網民在線交流。
杜本好介紹,根據我市住房保障政策規定,由政府投資建設和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租住滿5年經批準準予出售的,可以申請購買。由于主城區范圍內土地資源稀缺,可供配租的公租房房源緊張,為最大程度發揮已建成房源的循環保障效應,目前市政府尚無出售計劃。
據介紹,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業主大會的要求定期在物業管理區域顯著位置公告共有部分收益的收支賬目。對于未按照業主大會要求公開共有部分收益收支賬目的物業企業,可以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物價部門電話:12358)。此外,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不應因物業企業未及時公開共有部分收益收支賬目等問題而拒交物業服務費。 (記者 李德銀)
[編輯: 鹿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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